
两用物项进出口相关内容整理如下:
两用物项的定义与范围
定义:两用物项指既有民用用途,又可能被用于军事目的或提升军事潜力,尤其涉及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其运载工具的货物、技术和服务。
范围:包括货物、技术、服务及相关技术资料,例如易制毒化学品(、等)和监管化学品(、二氯化硫等)。
两用物项进出口许可申请流程:1.取得CA电子钥匙(可查阅CA电子钥匙申请流程)的经营者,同时获得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经营资格的出口企业(敏感物项出口企业),通过商务部机电和科技产业司出口管制政务平台(),自行报送许可证电子数据。2.电子数据申请表受理后,经营者需提交书面材料(一式两份),经省商务厅初审后,转报商务部。3.出口企业收到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批复单电子数据、获得批复单号。4.申请企业凭电子钥匙进入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发证系统网上申报》进入“敏感物项许可证WEB申领系统”,自行报送许可证电子申请数据()。5.审核通过后,申请企业打印《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申请表》,并加盖公章,至省商务厅办事大厅领取许可证。
出口的货物认定是否属于两用物项,需通过海关质疑、组织鉴别程序或涉刑案件鉴定意见进行,依据货物用途特性及法律定义综合判断。

若海关有证据表明出口货物可能属于两用物项出口管制范围,会启动以下流程:
提出质疑:海关向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提出质疑,要求其提供货物用途、技术参数等补充信息。
组织鉴别:海关向国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门(如商务部)提交鉴别申请,由其组织专家或技术机构结合货物申报信息、相关单据(如合同、发票、技术资料)及产品特性(如成分、结构、功能)进行评估,判断货物是否可能属于管制范围。
货物暂扣:在鉴别或质疑期间,海关对出口货物不予放行,直至结论明确。
在刑事案件中,出口货物是否属于两用物项的认定需遵循以下规则:
委托鉴定:海关委托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鉴定意见,作为案件定性的关键证据。
前置法优先:根据《出口管制法》及相关条例,海关在认为货物可能属于两用物项时,应优先通过质疑和组织鉴别程序处理,而非直接委托鉴定或自行判断。
两用物项的认定需基于其用途特性:
企业投标质检报告 招投标检测报告 住建局投标报告 财政局投标报告
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信息咨询。(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 检测服务(不含限制项目)。
深圳市信科检测有限公司创建于2003年8月,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于2015年4月新三板挂牌上市,股票代码:832172,是国内综合性的独立第三方民营检测服务机构。 2016年调整进入新三板创新层,2017年、2018年维持在创新层。2014-2016年营收增长60%以上,2017年营收同比增长约20%,营业收入超1亿元,净利润达1200多万。 深圳市信科检测有限公司下设15家分子公司及服务网点,通过多元化运作,整合行业资源持续扩张业务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