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建立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做好建筑企业(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下同)跨省承揽业务监督管理工作
“入湘备案”是指外省(含境外)的建筑业企业及相关中介服务机构进入湖南省行政区域内承接业务时,需按规定向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登记备案的管理制度,“入湘备案”制度的设立,主要依据《湖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及国家部委的相关规定,旨在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对外来企业的监督管理。其核心要求是省外企业进入湖南承接特定业务前,必须履行备案程序,未经备案不得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相关规定,以下几类省外(含境外)企业进入湖南开展业务需办理备案:
工程建设单位:来湘承揽建设工程业务,需向省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其委托机构申请登记备案。
工程监理单位:来湘承接监理业务,需向省人民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备案。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跨省承担检测业务,需向工程所在地的省人民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在湖南设立分支机构,应在领取营业执照后30日内,到分支机构注册所在地的省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跨省承接业务,应自承接业务之日起30日内到建设工程所在地的省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其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根据《湖南省入湘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监督管理办法》,省外中介服务企业需由法定代表人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基本情况登记,并签订《诚信承诺书》。
办理途径与注意事项
目前,湖南省已大力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入湘备案的相关事项通常可通过“湖南政务服务网”在线提交申请或查询详细办事指南。企业办理时需注意:
明确备案主体:不同类型的企业对应不同的备案要求和受理部门。
关注办理时限:部分备案有明确的时间要求,如招标代理机构分支机构备案为30日内,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备案为承接业务后30日内。
准备齐全材料:通常需要提供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在湘负责人任命书、办公场所证明等材料,具体以办事指南为准。
入湘登记,原来湖南省省外的企业进驻湖南承接业务是需要持证承接业务的,不管是邀标的项日还是挂网的项目,都需要办理入湘手续,工程企业有很多项目是邀标的,或者和开发商关系好,或者在其他的省有合作,甚至有些开发商是公司的母公司,不管如何情况,都是需要办理入湘手续的,有些人道听途说不是取消入湘登记证了么,这个想法是错误的,确实从2016年末就已经不发入湘登记证了,以前发下去的证书,也不回收,但也不给延续了,得按服新标准办理相关的入湘手续,并且会在住建的网站进行公示,没有办好入湘手续的公司在湖南承接项目都是不被湖南省官方所认可的,都属于违规操作。
办理入湘备案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法人,身份证,手机号
5.驻湘负责人 身份证,手机号
6.公司固定电话
7.湖南办事地址
8.注册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