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已启动!申报材料清单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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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材料清单,北京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已启动
更新时间
2026-05-31 06:10

  北京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已正式启动,本年度分三批次申报,截止时间分别为5月15日、7月17日、9月24日。高企认定是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关键路径,申报材料准备尤为关键。华夏泰科深耕企业服务领域,凭借专业团队与丰富经验,为企业梳理清晰的申报材料清单,助力企业精准备料、高效推进申报工作。

  申报材料顺序、要求及清单(参考)

  企业申报材料应围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工作指引》的要求准备,请各企业按此顺序装订,需有目录、并用彩色纸隔页。

  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在线打印并签名、加盖企业公章,注册类型需与营业执照一致。

  (注意:中关村科技园区的企业,是否属于guojiaji高新区内企业选“是”)。

  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原件(由企业自主选择是否勾选,若勾选才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果企业更名,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更名通知,加盖公章;如果企业上一年度存在由外区迁入或法定代表人变更的,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变更登记申请表)。

  三、经符合《工作指引》条件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原件,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出具的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未赋码的,不予受理。

  中介机构在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后,应附中介机构诚信承诺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执业证书复印件、中介机构2025年任职职工名单(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劳动和社会保障卡号,其中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须提供证书编号)、2025年1月-12月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位职工缴费信息)、返聘合同、承担认定工作的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企业需出具承诺书(承诺已查询事务所相关信息,所聘请中介机构符合《关于启动2025年度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有关中介机构条件要求)。

  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中需披露近三个年度每年的研究开发费用及研究开发费用总额,近三个年度每年的销售收入和销售收入总额,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值(实际经营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需披露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主要产品(服务)收入、同期企业总收入、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同期总收入的比值。

  四、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年度审计报告未赋码的,不予受理。

  年度审计报告必须完整,可以是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五、技术创新活动证明材料

  1、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应提供知识产权清单,并附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及反映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参与制定标准情况等,知识产权必须在申报企业名下(若企业更名需附工商出具的名称变更通知书)。

  2、科研项目立项证明材料:

  未完成的提供立项报告,已验收或结题项目需附立项报告和验收或结题报告。

  3、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证明材料:

  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具体说明,相关的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材料。

  4、科技成果转化证明材料:

  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的总体情况与转化形式、应用成效的逐项列表说明,并提供合同发票等证明材料(合同内容包括首页、盖章页、金额页。如果合同数量过多,则附合同清单,并提供部分代表性合同及发票)。

  5、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

  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人数、人员学历结构、科技人员名单及其工作岗位等列表说明,其中科技人员指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的人员,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

  在职人员提供2025年1月-12月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位职工缴费信息)、核心科技人员学历/学位证书、兼职及临时聘用人员应附相关证明材料。

  6、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证明材料:

  按系统提交的总体情况及四项指标具体证明材料,如下:

  (1)制定了企业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制度,建立了研发投入核算体系,编制了研发费用辅助账;

  (2)设立了内部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并具备相应的科研条件,与国内外研究开发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

  (3)建立了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建立开放式的创新创业平台;

  (4)建立了科技人员的培养进修、职工技能培训、youxiu人才引进,以及人才绩效评价奖励制度。

  六、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主表及附表),首页加盖公章。

  特别提醒:

  1、企业应按照《工作指引》的要求对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进行归集,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中的“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设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用研究开发费用辅助核算账目。企业研究开发费用辅助核算账目、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期间费用明细表》(A104000)中研究费用等数据应客观、准确。

  2、2023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2026年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终止,应完成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年报填报后,再进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

  3、企业完成网上申报后,应报送《认定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和《工作指引》第二条第(三)款要求的书面材料,材料一式两份(各部分内容建议用彩纸隔开),左侧胶装成册,在申报材料盖章处、说明性材料和右侧骑缝处加盖企业公章,提交后不予退回。

  注意:

  1、该版本为通用内容,部分区申报材料要求略有差异!

  2、对涉密企业,须将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华夏泰科拥有15年项目申报经验,自研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抓取全国Zui新政策信息,及时了解行业动态走向,计划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老板们可以联系我们,免费为您解答。


北京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材料清单,北京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已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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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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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2012年01月13日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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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200

主营产品

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外资研发中心、绿色工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等资质认定、专项资金申报、科技成果评价、知识产权、标准参编

经营范围

经济贸易咨询;会计咨询;投资咨询;税务咨询;技术转让;翻译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公司简介

北京华夏泰科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是集科技型企业发展规划咨询、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三位一体的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资质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财政局及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协会联合批准。公司主要从事企业审计、财税咨询、政府项目咨询、高新认证咨询、知识产权申报、投资咨询服务等专业服务。华夏泰科所服务的行业涵盖电子信息、生物医药、航天航空、新材料、新能源、高技术服务业、现代农业、资源与环境、装备制造、移动互联网等领域。作为一家专业咨询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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