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企业管理公司注销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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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
- 2026-05-10 08:00
在哈萨克斯坦,注销一家“企业管理公司”(通常涉及咨询、控股或行政服务)与实体贸易公司不同,其核心难点在于无形资产的清算以及股东/高管的连带责任审查。以下是合规注销的四大核心要求:
一、 内部决议与清算组备案股东会决议:必须召开股东会并通过注销决议。若公司有多个股东,决议需经公证;若为独资,需出具独资股东决定书。
清算组备案:决议通过后15日内,必须向司法部备案清算委员会。
关键要求:清算组负责人通常需持有哈萨克斯坦本地律师执照,或委托具有法律资质的本地代理机构,否则备案极易被驳回。
管理公司虽无大量库存,但税务风险集中在服务费与关联交易:
税务审计:需提交近3年的税务审计报告。重点核查企业所得税及增值税(若涉及跨境咨询服务,需确认代扣代缴义务是否履行)。
关联交易审查:若公司曾向股东或关联公司收取管理费,税务局会严格审查定价合理性,防止通过管理费转移利润逃税。
清税证明:必须结清所有税款(含环保税、土地税等),取得税务局出具的《无欠税证明》。
全员清退:管理公司通常人员精简,但必须依法与所有员工(包括外籍高管)解除劳动合同。
法定补偿:需支付未休年假补偿及法定遣散费(通常为1-3个月工资)。
社保注销:必须向社保基金提交《社会保险注销申请表》,确保养老金与社保金无拖欠,获取《无劳动纠纷证明》。
无形资产清算:管理公司的资产多为办公设备、软件授权或品牌价值。需编制《清算资产负债表》,明确剩余资产分配方案。
公告与审批:在官方媒体(如《哈萨克斯坦真理报》)及“电子政府”门户发布注销公告(公示期通常为2个月)。
除名:公告期满无异议,向司法部提交Zui终清算报告,领取《法人资格终止证书》,并销毁印章、注销银行账户。
特别提示:若公司长期零申报或无经营活动,可尝试申请简易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