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2026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启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同步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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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6-02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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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开展2026年度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暨宁波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科技局、开发区(园区)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创新型中小企业(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认定工作的通知》(浙经信企业〔2026〕95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大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力度(认定为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将自动纳入宁波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拟开展2026年度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宁波市登记注册成立一年以上,产权明晰,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
(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或先进知识,包括:专利(申请或授权)、标准、商标、经认定的科技成果和其他专有技术,并具有基于自主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或先进知识获得的产品或服务;
(三)企业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0%;
(四)企业具有一定的科技创新经费投入并具有持续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的能力;
(五)企业规模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要求,企业范围包括农业、工业和服务业等科技型企业。
二、申报流程和时间要求
(一)企业注册登记。在宁波市内注册的有研究开发活动的居民企业,可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法人账户在“科技企业成长在线(网址:
https://.cn/fwzxpc/)”登录,无法人账户的需先注册法人账户。
(二)企业自主申报。采取常年受理,分批认定,截止时间分别为5月31日、7月31日、9月30日、11月30日。注册成功的企业网上填报申请书(详见附件1),上传相关的附件材料扫描版,并将申报材料提交至所在区(县、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机构。企业对所填报信息和上传文件的准确性、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有关法律责任(具体流程详见附件2)。
(三)形式审核。各区(县、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要积极组织企业申报,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并在截止日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在申报系统提交。
关于开展2026年度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暨宁波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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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宁波市2026年浙江省省级工法推荐工作知的通知
市交通局、水利局,各区(县、市)、开发园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建设安质总站,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建设厅《关于做好2026年浙江省省级工法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将组织开展2026年浙江省省级工法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房建市政领域截至2026年5月11日,交通、水利工程领域由行业主管部门通知。
二、工作安排
房建市政领域的工法由市建设安质总站负责组织专家开展初审工作。
交通、水利工程领域的工法,由交通、水利工程主管部门按文件要求推荐审核后由我局统一汇总上报。
三、工作要求
(一)企业应按照《浙江省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和省建设厅《关于做好2026年浙江省省级工法申报工作的通知》(详见附件)要求进行自主申报,申报资料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二)优先推选:(1)涉及装配式建筑、装配式装修、智能建造、“堵漏裂臭”等方面的工法;(2)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工法;(3)具有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且有较高推广应用价值的工法。
关于开展宁波市2026年浙江省省级工法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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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波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宁波市“三农”课题研究的通知
甬委农办发〔2026〕4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及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部署,中共宁波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围绕以深化“千万工程”牵引城乡融合发展缩小“三大差距”推进共同富裕先行示范,聚焦“三农”领域战略性、政策性、实践性重大问题,设置2026年度宁波市“三农”研究课题,现向社会公开征集课题研究承担单位,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说明
(一)2026年度宁波市“三农”课题包括重大课题、重点课题2类,具体选题与研究内容详见《2026年度宁波市“三农”课题研究指南》(附件1),申报课题原则上不得自行更改选题。
(二)研究周期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始,至2026年9月30日前完成,重大课题每项资助3万元,重点课题每项资助1.5万元。
(三)课题负责人要严格按照协议书时限要求提交研究成果,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和决策建议稿,研究报告务必准确全面地反映课题的研究要点,决策建议稿(3500字左右)须具有被相关部门采纳的应用价值。
二、申报要求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体现鲜明的问题意识和创新意识,结合实际深入调查研究,数据充分,论证扎实,努力产出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高质量研究成果。
(二)每个申请人只能申报1个题目。申请人可以作为其他课题组成员参与课题申报,但多只能参与两项课题。
(三)申报课题须如实填写申请材料,课题成果应保证质量,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课题研究成果归发布方所有,若要单独发表需经发布方同意。课题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拼凑应付等不端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今后五年内申请宁波市“三农”课题的资格。
(四)申报阶段需同步提交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纸质材料《宁波市“三农”课题申请书》(盖章原件一份),《宁波市“三农”课题评审活页》(一式六份),均使用A3纸打印、中缝装订,邮寄至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宝善路220号。
中共宁波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宁波市“三农”课题研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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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宁波市财政局
关于发布《宁波市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26年调整)》的通告
甬农发〔2026〕52号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农办机〔2024〕3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2026年类农业机械中央财政资金高补贴额一览表〉的通知》(农办机〔2024〕6号)和《宁波市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甬农发〔2024〕149号)等有关要求,经组织测算、专家论证、公示、报备等程序,现将《宁波市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26年调整)予以发布。
为保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连续性,保护购机者利益,经研究决定,购机日期(发票开具日期)在2026年4月14日之前的补贴机具,补贴额按原一览表执行;购机日期(发票开具日期)在2026年4月14日(含)以后的补贴机具,补贴额按调整后的一览表执行。
附件:宁波市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26年调整)
52--附件.xls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宁波市财政局
2026年4月14日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发布《宁波市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26年调整)》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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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关于组织做好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经信局,各管委会经信部门:
根据《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26〕2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6〕117号)精神,我局将组织开展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和复核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新申报企业:有效期内的宁波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并满足《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26〕2号)中关于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认定标准,可提出申报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二)复核企业:2023年认定的第五批和复核通过的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且满足《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中关于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认定标准,可提出复核申请。
二、申报方式
(一)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线上与线下数据应保持一致(一次性递交)。
(二)线上申报通过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以下简称优企平台)开展。按照本通知列明的申报材料和系统提示,于5月25日前完成填报提交。各地经信部门依托申报平台,对照企业申请书和佐证资料进行审核,初审核实后按要求报送。
三、组织实施
企业自愿申报,各地经信部门积极组织符合条件企业参加申报。对于已被认定为制造业单项示范企业或单项产品的,不再推荐申请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与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的企业,且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的企业,不予推荐;2023年认定的第五批和复核通过的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推荐复核的,各地需核实情况后上报原因。
关于组织做好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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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商务局
关于征求《宁波市加快推进专业市场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市商务局牵头起草了《宁波市加快推进专业市场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现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如有意见建议,请向市商务局流通发展处书面反馈,意见建议征求期限为7个工作日,自发布次日起算。
附件:宁波市专业市场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关于征求《宁波市加快推进专业市场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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