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股东会召开程序违法
①股东会的召集、通知、送达程序违法;
②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的身份、人数没有达到法定标准;例如,拟决议减少注册资本的股东会,至少须有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出席。
③主持人人选不符合规定,通常情况下,股东会须由董事长主持,只有在董事长不能履职的情况下,才能依次由副董事长、被推举的董事的主持会议。特殊情况下,监事会、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也可以主持股东会会议。
④会议召开形式违法或者为公司章程所禁止。例如,公司章程明确规定“股东会决议重大事项时,必须召开现场会议”,此时,若股东会以“电子通信方式”进行决议,可能会导致决议无效或被撤销,等等。
2)股东会决议内容违法
①公司以减资为手段实施违法行为的,例如,名为减资,实为抽逃出资;
②减资违反资本维持原则,例如,(2018)沪01民终11780号判决,认为如果通过减资直接将股东投资退还,但实质上降低了公司的偿债能力,违反了资本维持原则的,也是无效决议。
③公司减资后,导致新的注册资本低于行业注册资本限额的,等等。
3)股东会决议程序违法:
①减资方案未经过代表过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②定向减资的,未经过全体股东一致同意。
1)没有依法编制资产负债表
①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没有编制资产负债表。
②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编制正确的资产负债表,例如将应收账款列为银行存款,或者多列收入、少列成本,都可能会误导债权人或者其他相关方,等等。
2)没有依法编制财产清单
①没有编制财产清单。
②没有编制正确的财产清单,例如,遗漏列示有关财产,或者没有正确列示财产状况,比如,将已毁损报废的设备,列为正常状态,等等。
1)未依法公告
①没有依法公告,即公司遗漏公告或者故意不公告。
②没有及时公告,即公司没有在股东会作出减资决议后30天内内在报纸上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
2)未依法通知债权人
①没有通知债权人,即公司遗漏通知、故意不通知,或者以公告代替通知。
②没有及时通知债权人,即公司没有在股东会作出减资决议之后10天内通知债权人。
债权人收到通知后,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
1)没有依法变更登记
减资,必然导致注册资本的变更;在定向减资的情况下,还会涉及股东变更,依照新《公司法》第32条的规定,必须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2)没有及时变更登记
公司未在减资完成后30天内申请变更登记。
3)没有依法公示
在减资完成后,公司没有就注册资本、股东、持股份额等减资涉及事项进行公示,或者未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
增值电信经营许可证 ICP证 EDI证 SP证 ISP证 IDC证 VPN证 国内多方通信 内容分发网络 互联网域名解析业务 互联网接入服务 106码号转让 SP公司转让 106码号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代理记账 注册公司 经营性艺术品备案 呼叫中心许可证 网络食品第三方平台备案 ICP备案
投资咨询;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策划;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及棋牌娱乐);体育运动项目经营(不含高尔夫球场及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市场调查;计算机技术培训;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会议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计算机系统服务;技术开发、咨询、交流、推广、扩散、转移。(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
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简称:壹线咨询)是一家综合型的服务代理机构,专注于互联网、增值电信、文化传媒等行业资质申请技术咨询服务,为客户提供相关业务政策法律法规、行业信息、申请流程等方面咨询。我公司始终坚持发扬“诚信、创新、沟通”为宗旨,以“质量、服务”为立业之本的团体精神,为广大客户提供最优质、最高效、最便捷的咨询服务,帮助客户在最短的时间内取得相关行业的行政许可审批,并提高对相关行业的专业政策法律法规的认知水平、风险防范能力和综合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