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两用物项第三方报告-湖南中检通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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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10 07:00
湖南中检通检测有限公司
国家实验室资质CNAS编号L20109,省级实验室资质CMA编号251809342885
实验室地址:湖南省永州市祁阳市长虹街道盘龙西路罗锡华自建房第三层、第四层、第五层、负一层

第十五条 出口两用物项应当依照出口管制法和本条例的规定获得单项许可、通用许可,或者以登记填报信息方式获得出口凭证。
单项许可允许出口经营者在出口许可证件载明的范围、条件和有效期内,向单一终用户进行一次特定两用物项出口。单项许可的有效期不超过1年,有效期内完成出口的,出口许可证件自动失效。
通用许可允许出口经营者在出口许可证件载明的范围、条件和有效期内,向单一或者多个终用户进行多次特定两用物项出口。通用许可的有效期不超过3年。
以登记填报信息方式获得出口凭证出口的,出口经营者应当在特定两用物项每次出口前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按照规定如实填报相关信息获得出口凭证后,凭出口凭证自行出口。

第十六条 出口经营者申请单项许可,应当通过书面方式或者数据电文方式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如实填写两用物项出口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管理人以及经办人的身份证明;
(二)与两用物项出口有关的合同、协议的副本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两用物项的技术说明或者检测报告;
(四)两用物项的终用户和终用途证明文件;
(五)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出口经营者建立两用物项出口管制内部合规制度且运行良好,具有相关两用物项出口记录和相对固定的出口渠道及终用户的,可以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申请通用许可。申请通用许可,除前款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两用物项出口管制内部合规制度运行情况说明;
(二)两用物项出口许可证件申领及使用情况说明;
(三)两用物项出口渠道及终用户有关情况说明。
第十七条 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两用物项出口许可申请之日起,单独或者会同国家有关部门依照出口管制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对出口许可申请进行审查,在45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准予许可的,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颁发出口许可证件;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

对国家安全和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两用物项出口,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家有关部门报国务院批准,或者报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需要报国务院批准,或者报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的,不受前款规定出口许可审查期限的限制。
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对出口许可申请进行审查,依法需要组织鉴别,征询专家意见,或者对出口经营者、终用户进行实地核查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出口许可审查期限内。
第十八条 出口经营者应当按照出口许可证件载明的范围、条件和有效期出口两用物项并报告实际出口运输、运抵、安装、使用等情况。
出口许可证件有效期内,出口经营者需要改变两用物项的种类、出口目的国家和地区、终用户、终用途等关键要素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重新申请两用物项出口许可,交回原出口许可证件,并暂时停止出口。
出口许可证件有效期内,出口经营者需要改变两用物项出口涉及的其他非关键要素的,应当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提出变更两用物项出口许可申请,如实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暂时停止使用出口许可证件。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变更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变更的决定,并书面告知出口经营者。准予变更的,颁发新的出口许可证件,并注销原出口许可证件;不予变更的,出口经营者应当按照原出口许可证件载明的范围、条件和有效期出口两用物项。

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发现准予两用物项出口许可所依据的出口管制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因素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通知出口经营者暂时停止使用出口许可证件。经核查,有关变化可能对国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产生重大风险的,应当依法撤回、撤销或者要求出口经营者申请变更相关两用物项出口许可;没有前述风险的,应当及时通知出口经营者恢复使用相关出口许可证件。
第十九条 出口特定两用物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允许出口经营者在每次出口前以登记填报信息方式获得出口凭证后自行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