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买农产品抵扣进项税,销售方必须是直接从事种植养殖的农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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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
- 2026-05-10 08:30
企业从非直接从事种植的单位和个人购买的自产农产品不得扣除进项税。
02风险描述企业购进农产品,但其销售方不是从事植物、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而是从经纪人、中间商等处购入,但对当期的进项税额进行扣除处理,不符合可抵扣的条件,少缴纳增值税。
03政策依据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企业自直接从事植物、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处购进的其自产而且免征增值税的农业产品,可按买价乘以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但必须是从直接从事植物、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处购进。
04预计风险企业从经纪人、中间商等处购进农产品,不是从从事植物、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处直接购得,并按买价一定比例计算扣除了进项税额,多扣除了进项税额,需补缴税款、缴纳滞纳金,还有可能被罚款。
05解决方法查看购销合同,核查本期所购进的农产品是否是从从事植物、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处直接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