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外资研发中心认定条件、材料清单、流程及奖补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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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31 07:06
北京外资研发中心认定条件
(一)两类外资研发中心专属条件
1.研发创新中心认定条件
(1)研发基础保障:
①研发方向明确:有清晰的研究开发领域、详细的研发计划及具体的在研项目;
②硬件设施完备:拥有固定的科研场所、必需的仪器设备及其他科研条件;
③研发活动存续:申报时需处于持续开展研发活动的状态。
(2)职能授权要求:需获得境外母公司正式授权,授权范围需满足以下任一情形:
①承担母公司全球研发项目;
②承担母公司在京、在华或在亚洲区域的研发项目。
(3)互通互认规则:已被北京市商务局认定为“外资研发总部”的机构,若符合上述研发创新中心条件,可按规定申请互通互认,无需重复提交核心佐证材料。
2.开放创新平台认定条件
(1)规划与成果预期: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及可量化的预期成果;
(2)研发场所规模:拥有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的研发场所;
(3)入驻项目数量:签约入驻的研发创新项目不低于10个,项目需以外资主导或具备国际合作属性;
(4)协同创新能力:
①设施设备:配备协同创新必需的设施设备;
②专家资源:拥有国际专家指导团队;
③资源整合:具备国际化的技术、人才等资源对接能力。
(二)共同材料规范要求
1.材料完整性:申报材料需齐全,无缺页、漏项,填写内容完整清晰;
2.材料真实性:所有佐证材料需真实有效,不得伪造或篡改;
3.签章合规性:申请材料需按要求签字、盖章——申请表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所有复印件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母公司授权文件需加盖母公司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签章。
北京外资研发中心认定材料清单
一)申报“研发创新中心”申报材料
1.境外母公司基本情况、在中国投资企业组织架构图: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在京注册时经公证认证的境外母公司注册登记文件;
3.研发场所租赁或买卖协议;
4.主要仪器设备清单:
5.专利、标准、新药证书和其他研发成果证明性文件。
(以上材料复印件即可,请使用中文材料,按A4 纸大小排序并扫描上传,首页加盖单位公章)
二)申报“开放创新平台”申报材料
1.境外母公司基本情况、在中国投资企业组织架构图;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在京注册时经公证认证的境外母公司注册登记文件;
3.研发场所租赁或买卖协议:
4.签约入驻的研发创新项目清单及相关协议;
5.主要仪器设备清单;
6.国际资源匹配证明性文件:
7.产出成果证明性文件。
(以上材料复印件即可,请使用中文材料,按 A4 纸大小排序并扫描上传,首页加盖单位公章)
注:若同时申报市商务局外资研发总部,请参照《关于外资研发总部认定事项告知承诺的实施意见(京商总部字〔2021]18号)》要求补充材料。
三)材料受理标准
1.申报材料按内容命名,系统内按要求上传;
2.材料的封面、承诺书、法人签字为红章,扫描后上传;
3.封面申报单位及共建单位(如有)处是否加盖公章;
4.承诺书是否盖公章并有法人签字或签章;
5.查看公章和封面申报单位名称是否一致,不能是合同章、财务章,也不能是单位内设部门的印章;
6.申报书中表格一必须填写,表格二、三根据申报类型选其一填写;
7.《北京市外资研发中心申请书》各项填报内容不得留空,无相关内容或数据时填写“无”。
8.需按照制式表格案例填写。
北京外资研发中心认定流程
(一)申请与受理
(1)申请渠道:申报主体通过“北京市外资研发中心网上申请平台”提交电子材料,同时按属地要求报送纸质材料;
(2)材料核验:由北京市相关主管部门的部门负责人通过系统收齐材料,即时核验是否符合受理标准。
(二)审查与决定
(1)审查主体:审查小组由市商务局牵头,联合市科委、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组成,分工核查不同维度;
(2)审查内容:
①资格审查:核查申报主体是否符合两类研发中心的专属条件;
②材料核查:验证材料真实性;
③现场核查:对重点申报机构,审查小组可实地查验研发场所、设备运行状态及在研项目进展;
(3)结果决定:审查小组综合核查情况,形成认定结果,由牵头部门将结果抄送各协同责任单位,各单位在职责范围内做好后续服务。
(三)颁证与送达
(1)认定标识与证书:通过认定的机构将获得两类认定凭证:
①北京市外资研发中心认定铭牌;
②北京市外资研发中心认定证书;
(2)证书效力:认定证书与铭牌有效期通常为3年,有效期满前需申请复核,未复核或复核未通过的,认定资格自动失效。
北京外资研发中心认定奖补政策
1.北京市
①根据其在引入国际创新资源、扩大开放合作等方面的综合评估结果,给予Zui高不超过5000万元资金支持;
②依据其在提升本地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方面的综合评估结果,给予Zui高不超过2000万元资金支持;
③加快实施外资研发激励计划,探索采用“免申即享”方式对外资研发中心上一年度研发投入给予支持。
政策依据:《北京市关于进一步支持外资研发中心发展的若干措施》
2.西城区
对于获得北京市认定的外资研发中心,按照市级资金的1:0.5给予配套支持,支持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政策依据:《北京市西城区促进科技创新及中关村科技园区西城园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3.朝阳区
根据获得北京市外资研发中心认定企业的研发投入,给予每年Zui高不超过500万元的资金支持。
政策依据:《朝阳区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若干措施》
4.丰台区
根据外资企业实际利用外资规模、综合贡献指标评价等标准,给予Zui高500万元资金支持。
政策依据:《丰台区推动商务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5.顺义区
支持国内外高校院所、lingjun企业、科学家在我区设立创新研究院、研发中心等新型研发机构。采取科技研发专项资金方式给予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国内外高校院所、lingjun企业、科学家,按照实际固定资产投资的20%,给予不超过500万元的资金支持。
政策依据: 《顺义区促进创新发展加快推进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若干措施》
6.通州区
对新增的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认定的北京市工程研究中心、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北京市外资研发中心、北京市科技企业孵化器、智能建造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采取后补助方式Zui高支持200万元。
政策依据:《北京城市副中心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支持办法》
7.大兴区
对上一年度获得或落地经科技部认定的研发中心且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可给予一次性Zui高500万元资金支持;获得或落地经市科委认定的研发中心且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可给予一次性Zui高100万元资金支持。实施晋档补差。
政策依据:《大兴区促进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8.门头沟区
支持企业在我区建设外资研发中心,对推动区域项目深化合作,有效提升经济合作活跃度的,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的资金支持。支持外资研发中心在我区扩大研发投入,按照研发情况给予不超过300万元的资金支持。
政策依据:《关于支持和服务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9.昌平区
支持zhiming跨国公司和国际dingji科研机构首次设立实体化研发创新中心或开放创新平台,支持外资研发中心由区域级提升为大区级或研发中心。对获得guojiaji或北京市级专项资金支持的外资研发中心,按其获得支持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资金支持。
政策依据: 《昌平区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支持办法(试行)》
10.平谷区
经相关部门新认定、新批准的北京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北京市外资研发中心、新型研发机构、北京市重点实验室等科研机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经相关部门新认定、新批准的guojiaji企业技术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等科研机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政策依据:中关村科技园区平谷园管理委员会关于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11.密云区
对通过认定为市级以上级别研发机构的企业,guojiaji的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市级的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用于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活动。
政策依据: 《密云区支持企业发展办法(试行)》
12.怀柔区
支持吸引利用外资。对发生实际使用外资入资的企业,根据实缴合同外资的金额,每入资1美元给予0.03元人民币资金支持;对发生实际使用外资入资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外资研发总部,根据实缴合同外资的金额,每入资1美元给予0.05元人民币资金支持;每年每家企业Zui高支持150万元人民币。
政策依据:《怀柔区推动商务领域高质量发展支持办法》
13.延庆区
支持企业在延庆区新建研发机构,对新获得认定或新迁入的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技术中心等研发平台,按照北京市级平台30万元、guojiaji平台5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金支持。
政策依据:《延庆区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支持办法》
14.石景山区
对年实缴合同外资总额200万美元(含)以上的外商投资企业,按比例给予Zui高1000万元支持。对国际办事处等非独立法人机构升级为外资独立法人公司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支持。对市级认定的外资研发机构给予200万元支持。
政策依据: 《石景山区关于激发企业活力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若干措施》
15.经开区(亦庄)
对经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外资研发中心,认定当年给予80万元人民币奖励;对认定后第二年实缴合同外资总额达到200万美元及以上的,给予60万元人民币奖励;对认定后第三年实缴合同外资总额累计达到500万美元及以上的,且累计完成5项及以上专利成果的,给予60万元人民币奖励。其中,对经母公司授权属于跨国公司全球研发中心的,且累计研发总投入不低于1000万美元,上一年度研发投入占母公司全球研发投入的比例不低于10%的,认定当年予以120万元人民币奖励,对认定后第二年实缴合同外资总额达到400万美元及以上的,给予90万元人民币奖励;对认定后第三年实缴合同外资总额累计达到1000万美元及以上的,且累计完成10项及以上专利成果的,给予90万元人民币奖励。
政策依据:《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推进外商投资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相关政策信息仅做参考,Zui终解释在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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