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品牌不同规格需要CPNP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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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中检联标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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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深圳市坪山区光科三路8号毅能达大厦办公1号楼705
- 更新时间
- 2026-04-16 07:30
同品牌不同规格需要CPNP吗,是很多企业在进行欧盟化妆品通报时常见的问题。一般来说,CPNP(Cosmetic ProductsNotificationPortal)通报是以“具体产品”为单位进行的,但产品规格(如容量大小)并不属于决定是否需要单独通报的关键因素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同一品牌下的产品仅存在规格差异,例如50ml、100ml、200ml等容量不同,而配方、用途、产品类型以及标签核心信息保持一致,通常不需要分别进行CPNP通报。这类情况可以在同一通报记录中体现不同规格信息,作为同一产品的不同包装形式处理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即使规格不同,标签信息仍需与实际销售产品一致,包括净含量、使用说明及责任人信息等。如果不同规格对应不同标签版本,也建议在CPNP系统中更新或上传对应的标签图片,以确保信息匹配
如果规格变化同时伴随配方调整、使用方式改变或产品定位不同,则应重新进行通报,并配套更新CPSR报告和PIF档案
因此,同品牌不同规格的产品,在配方和用途一致的情况下,一般不需要单独进行CPNP通报,可以合并处理。但企业仍需确保资料一致性和信息准确性,以满足欧盟法规要求并降低合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