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合并纳税”申请FU车牌,需满足哪些关联关系条件?
- 供应商
- 港牌宝商务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 认证
- 港牌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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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地车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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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机号
- 13826542274
- 联系人
- 魏小姐
- 所在地
- 南山区桃园田厦国际中心
- 更新时间
- 2026-03-26 07:00
通过“合并纳税”申请FU车牌时,企业需确保合并纳税的主体与车辆登记主体一致,且合并纳税记录需真实、连续,并满足纳税额标准。具体来说,需满足以下关联关系条件:
纳税主体:申请FU车牌的企业必须是广东省内注册的内资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民营企业等。这些企业需通过合并纳税的方式,满足纳税额要求。
车辆登记主体:申请FU车牌的车辆必须登记在纳税企业名下,不能登记在个人名下或其他非纳税企业名下。
真实性:合并纳税记录必须真实反映企业的纳税情况,不能存在虚假纳税、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
连续性:合并纳税记录需连续,不能存在断档或补缴等情况。对于申请港珠澳大桥口岸FU车牌的企业,需提供近三年(含申办当年)的累计纳税证明,且纳税记录需连续无断档。
深圳口岸:若企业选择通过深圳湾、莲塘、沙头角等深圳口岸申请FU车牌,需满足上一年度纳税额达到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标准。
港珠澳大桥口岸:若企业选择通过港珠澳大桥口岸申请FU车牌,需满足近三年(含申办当年)累计纳税额达到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