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系统在申请产地证产品预审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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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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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地证产品预审怎样做?必须要做吗? 贸促会系统升级:产地证产品预审办理新教程 产品预审申请_欢迎咨询。

海关取消出口货物原产地企业备案事项,如果是含有进口成分的产品,或者来料加工的产品,百分比如实填写就可以吗?还是说此类产品仍然需要备案?取消出口货物原产地企业备案事项,产品预审还需要操作吗?

答复内容:为便利原产地证书申请,我们鼓励生产企业提出产品预审申请。如申请原产地证书的产品未进行过产品预审,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原产地证书申请信息,必要时应签证机构需要提交相关佐证材料,以保障所签发原产地证书的真实准确性,从而助力出口产品在外通关享惠。

产地证产品预审的注意事项:

1、海关系统在申请产地证时必须由生产型企业(工厂、制造商)完成。

2、产品描述、HS编码需与出口报关单、商业发票一致。

3、原产材料与非原产材料的比例需与BOM表匹配,避免虚报或遗漏。

4、根据出口国与进口国的贸易协定(如RCEP、中国-东盟FTA、普惠制等),选择对应正确的原产地标准(如完全获得、税则归类改变、区域价值成分等。

5、区域价值成分(RVC):计算非原产材料价值是否低于协定规定的比例(如RCEP要求区域价值成分≥40%),需提供成本明细表、发票等财务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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