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拉克(Iraq)领馆盖章对外贸易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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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3 09:30
伊拉克(Iraq)领馆盖章对外贸易登记表、伊拉克(Iraq)领馆盖章对外贸易登记表
代理领事认证的单证范围: (一)、用于通关结汇的各类单证。如:产地证、商业inv、箱单、提单、保单等;(二)、用于国际商事活动的各类文件。如:合同、价格单、协议、营业执照、声明、报关单等。(三)、其他涉外商事活动中需要认证的文件。
对外贸易单据认证的认证机构;对外贸易单据认证,是指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按照《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章程》职能,依据国际惯例以及国外有关当局和客户的要求,应国内出口企业的申请,对信用证要求的用于出口商品通关结汇的有关单据或有关保险公司、船公司等机构出具的单据进行认证。
领事认证的范围主要有: (1)贸促会系统所签发的一般原产地证;(2)由贸促会签证机构认证的涉外商业单据文件。常见的有:商业INV、箱单、价格单、船公司证明、提单、装箱单、保险单等;(3)根据进口国或进口商的要求,需要办理领事认证的其它有关单据文件。在实际业务中,需要办理领事认证的单据文件常见的是原产地证和商业INV。对商业单据文件(如原产地证)予以领事认证,通常在信用证中作如下规定:“THECERTIFICATE OF ORIGIN SHOULD BE LEGALIZED BY EMBASSY ORCONSULATE”(中国贸促会出具的原产地证明,必须由某国使馆予以认证)。
涉外公证书必须办理领事认证吗? 一般情况下,我国内出具的涉外公证书在送往国外使用前,应按有关规定办理领事认证。目前,加拿大、日本等少数国`家对我国文书免除领事认证。美国、法国等国免除我国部分种类文书的领事认证。但如上述国`家的有关主管机关仍坚持要求文书办理领事认证的,则应按其要求办理领事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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