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地车牌公司更名批文处理
- 供应商
- 港牌宝商务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 认证
- 联系电话
- 13670275609
- 手机号
- 13670275609
- 经理
- 李小姐
- 所在地
- 深圳,珠海,海南,宁波,共青城均设有办事处
- 更新时间
- 2026-03-23 08:00
两地车牌公司更名批文处理需遵循以下步骤和注意事项:
企业工商变更登记
完成企业名称变更的工商登记,取得新的营业执照及《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准备核心材料
基础文件:新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原批文卡(粤港澳机动车辆往来及驾驶人驾车批准通知书)原件。
补充文件:公司章程修正案(需股东签字或盖章)、车辆行驶证及登记证书复印件(与批文卡信息一致)、完税证明(显示新商号)、纳税记录(如上年度纳税额达标证明)、法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如委托他人办理)。
承诺文件:填写《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注明新商号信息),并提交《商号变更承诺书》(声明变更合法性及责任承担)。
提交申请
线上渠道:登录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政务服务网,选择“粤港澳直通车”业务中的“资料变更”或“公司名称变更”选项,填写变更申请并上传材料。
线下渠道:携带材料前往指定车管所或政务大厅现场办理,领取受理回执。
审核与领取新批文
管理部门审核材料真实性及合规性,确认企业持续符合车牌变更条件(如纳税额、投资额等)。
审核通过后,领取或换发体现新公司名称的批文卡。
同步更新香港车辆文件
凭内地签发的新批文卡,向香港运输署申请变更牌簿(车辆登记文件)上的车主名称。
提交材料:内地新批文卡、香港牌簿原件、公司更名证明文件的香港认证副本(如需要)、表格TD558(补发/更改车辆登记细节申请书)。
重新申请禁区纸
公司名称变更后,原有禁区纸自动失效。
以新公司名义,通过广东省公安厅政务服务网重新申请禁区纸,确保与新批文卡信息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