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设境外子公司,境外投资备案后外汇登记怎么操作?
- 供应商
- 铭杨国际咨询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 认证
- 服务事项
- 境外投资(ODI)备案
- 服务优势
- 经验丰富,一次通过
- 服务保障
- 不过全额退款
- 联系电话
- 13511094467
- 资深顾问
- 13511094467
- 外资部总经理
- 王经理
- 所在地
- 北京市大兴区春和路39号院3号楼5层2601
- 更新时间
- 2026-03-11 18:26
新设境外子公司,境外投资备案后外汇登记怎么操作?
新设境外子公司,境外投资备案后外汇登记怎么操作?
新设境外子公司,境外投资备案后外汇登记怎么操作?
完成境外投资备案后,您需要获得以下文件才能办理外汇登记:
《企业境外投资证书》(由商务部门颁发)
《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或核准文件(由发改部门出具)
向境内主要投资主体(通常是母公司)注册地的银行申请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而非直接找外汇管理局。
向银行提交以下核心材料:
书面申请及《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业务申请表》
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
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发改部门的备案/核准文件
境外投资资金来源证明(如银行存款证明、审计报告等)
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
如有关联关系,需提供相关说明
银行要求的其他补充材料
银行对材料进行真实性、合规性审核,审核通过后:
在外汇局资本项目信息系统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
为您开立境外资产变现账户(用于后续资金汇出)
发放业务登记凭证(载有业务编号)
取得登记凭证后,您可以通过银行办理购汇及资金汇出:
凭业务登记凭证到银行办理购付汇手续
资金汇往境外子公司账户
单次汇出金额超过等值500万美元的,需提前向所在地外汇局报告
时效性:应在取得境外投资证书后60日内办理外汇登记,逾期可能影响资金汇出。
额度管理:外汇登记金额原则上应与备案的投资总额一致,如需调整需办理变更登记。
存量权益登记: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需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报送上年度境外直接投资存量权益数据,逾期将被业务管控。
多投资主体情形:如为多个境内主体共同投资,由持股比例Zui大的境内主体向其注册地银行申请办理登记,其他主体无需重复办理。
外汇登记完成后,还需关注:
境外再投资:境外子公司设立后如需再投资,需根据金额大小判断是否需要追加备案
利润汇回:境外子公司产生的利润、股息等汇回需通过银行办理入账
清算注销:如境外子公司终止,需在60日内办理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