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德国塑料颗粒-新/老料进口清关公司
- 供应商
- 广州市天睿进出口有限公司
- 认证
- 联系电话
- 15989286961
- 手机号
- 19925767514
- 业务主管
- 陈柳生
- 所在地
- 广州市黄埔区港湾路68号港湾大厦2108-2109(仅限办公用途)
- 更新时间
- 2026-03-25 07:03
塑料颗粒-新/老料进口清关资料
进口塑料颗粒需准确确认HS编码、准备清关文件并严格遵循流程,包括报关报检、海关查验及缴税,注意再生颗粒环保标准及单证一致,避免退运风险。
前期准备
1.确认 HS编码:塑料颗粒通常归入3901-3914 项下,具体编码需根据材质、用途、成分含量、单体单元的种类和比例等确定
2.获取必备资质:国内进口公司需要有进出口权
清关文件准备
1.商业发票:包含货物名称、数量、单价、总价等详细信息。
2.装箱单:列出每个包装箱内的货物及其数量,方便海关查验。
3.提单 /空运单:用于提货的凭证。
4.原产地证明:可确定关税税率,若从享受协定税率的国家进口,提供原产地证可享受关税优惠。
清关流程
1.货物到港与换单:货物抵达目的港后,凭提单/ 运单到船公司 / 航空公司或其代理处换取提货单。
2.报关报检:委托具备资质的报关行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系统录入报关数据,并上传或递交报关单、合同、发票、箱单、提单、许可证件等单证。部分塑料颗粒涉及法定检验检疫,需同步向海关申报。
3.海关审单与查验:海关审核申报信息,包括HS编码、价格、原产地、监管证件等,若对申报价格有疑问,会进行价格磋商或估价。同时,海关根据风险布控或随机抽查决定是否查验货物,查验内容包括核对品名、规格、数量等,塑料颗粒查验通常还会检查外观、颜色、颗粒形态等。
4.缴纳税费:海关审单通过后,系统生成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缴款通知书,进口企业通过单一窗口、银行柜台或电子支付等方式缴纳税款。
5.海关放行与提货:税费缴纳完毕且查验无问题后,海关在提货单上加盖放行章或在系统做电子放行,进口企业安排拖车到码头/ 机场堆场办理提货手续,凭海关放行的提货单提取货物。
注意事项
1.HS编码准确:HS编码错误将导致高额补税甚至处罚,务必提前准确确认。
2.再生塑料颗粒要求:进口再生塑料颗粒需满足中国环保标准和质量要求,避免被认定为固体废物而面临退运、销毁及高额罚款等风险。
3.单证一致:所有文件信息必须严格一致,包括品名、数量、金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