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废气检测机构,空气废气检测VOC——CMA、CNAS资质
- 供应商
- 北京清析技术研究院
- 认证
- 品牌
- 北京清析技术研究院
- 检测类型
- 第三方检测机构
- 检测资质
- CMA、CNAS资质
- 联系电话
- 19005601710
- 手机号
- 19005601710
- 联系人
- 朱工
- 所在地
- 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号B座6层7-C房间(住所)
- 更新时间
- 2026-03-27 08:00
工业生产、燃烧设备、涂装、化工等过程产生的废气,需按环保要求进行监测管控。清析检测为企业提供废气排放检测,助力环保合规与减排治理。
【检测范围】
工业锅炉、焚烧炉、加热炉烟气
化工、制药、涂装、印刷、塑料废气
餐饮油烟、汽修废气、垃圾站臭气
无组织排放废气、车间内废气
固定污染源、管道废气、排气筒废气
【检测项目】
颗粒物、烟尘、粉尘浓度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
挥发性有机物 VOCs、非甲烷总烃
苯系物、甲醛、臭气浓度、氨、硫化氢
林格曼黑度、烟气温度、流速、排放量
重金属:铅、汞、镉、铬、镍、砷
【检测标准】
GB 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T 16157-1996《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HJ 38-2017《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HJ 604-2017《环境空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HJ 57-2017《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HJ 692-2014《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检测优势】
配备烟气分析仪、VOCs 检测仪、采样枪、烟尘仪
可现场检测与实验室精密分析相结合
检测项目覆盖主流废气污染物,满足环保监管要求
支持环评验收、日常监测、排污许可检测
提供减排方案、工艺优化、治理效果评估
清析技术研究院可提供分析、检测、测试、鉴定、研发等技术服务,服务领域涵盖材料、化工、环境、食品、农产品等。资质齐全,具备CMA、CNAS、CATL等资质证书。实验室设施完备,建有色谱分析室、光谱分析室、无机预处理室、热处理室、有机预处理室;配置有HS-GCMS、PY-GCMS、GC-FID/ECD/TCD、ICP-OES、AAS、UV、金相显微镜、MICRO-IR、LC、XRF等仪器。我院总部位于北京,全国在上海、广州、深圳、合肥、南京、成都、武汉、杭州、天津、济南、郑州、西安、沈阳等地区设立29家分院,拥有超过500名专业技术人员,20000㎡以上的实验及办公场地。每年出具超过20000份报告,累计服务客户45000多家,并且我院环境事业部入选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名单。直属机构安徽清析司法鉴定所获批司法厅颁发的司法鉴定许可证、并通过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34项能力验证。
【仪器设备】
现配有X射线荧光光谱仪(XRF)、阿贝折射仪、闭口闪点自动测定仪、红外光谱仪(IR)、火焰光度计、快速溶剂萃取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光谱仪(ICP)、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ICP-MS)、顶空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HS-GCMS)、捕集阱顶空-气质联用仪(PT-GCMS)、恒温恒湿系统、离子色谱仪(IC)、气相色谱仪(GC)、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GCMS)、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热裂解)GC-MS(PY)、热脱附-GCMS、示波极谱仪等、天平、微波消解仪、显微红外光谱仪(FT-IR)、显微镜、旋转蒸发仪、液相色谱串联质谱联用仪(LC-MS)、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UV)、液相色谱仪、原子荧光(AFS)、荧光白度计、原子吸收光谱(AAS)。
【资质证书】
已获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资质证书)、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资质证书)、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CATL资质证书)、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资质证书。直属机构安徽清析司法鉴定所获批颁发的司法鉴定许可证、并通过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34项能力验证。
【服务客户】
我院每年出具超过20000份报告,累计服务客户45000多家,客户类型包含公司单位、高校及科研院所、500强企业、跨国公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