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装备承制单位资格,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该资格分为 A类 和 B类 两种,它们的申请条件有显著区别。
A类装备承制单位:主要承担军队专用装备,即装备的总体、关键、重要分系统和核心配套产品。
B类装备承制单位:主要承担军选民用产品,即按照国家或行业民用通用标准生产制造,且能满足军队装备使用和保障要求的产品。
以下是两类承制单位的具体申请条件:
A类装备承制单位申请条件
基本资格:企业需成立满三年以上,具有法人资格和健全的组织机构。
人员与设施:拥有满足申请任务所需的专业技术人员、设备设施和技术文件。
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并有效运行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即国军标GJB9001C),且体系有效运行时间需超过3个月。
财务状况:资金运营状况良好,具备与申请任务相适应的资金规模。
信用记录: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在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保密条件:建立健全保密组织和保密制度。必须取得与申请任务涉密等级相当的保密资格证书。
其他要求:满足军方的其他有关规定。
B类装备承制单位申请条件
基本资格:具有法人资格和健全的组织机构,法定代表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人员与设施:拥有满足申请任务所需的专业技术人员、设备设施、技术文件和行政许可。
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并有效运行国家标准质量管理体系(即国标GB/T19001)或同等效力的其他质量管理体系。
财务状况:资金运营状况良好。
信用记录: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在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保密承诺:需提交保密承诺书并建立保密制度,但不需要取得保密资格证书。
前置条件:必须先获得军方订单(由军种总部装备部或战区装备部签订的合同)才能申请。
其他要求:满足军方的其他有关规定。
共同不予受理的情形
无论申请A类还是B类资格,若申请单位存在以下任一情况,其申请都将被不予受理:
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外资控股的企业。
从事代理、销售等非科研生产性质的单位。
军队团(不含)以下建制单位。
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未超过3个月。
主动退出《名录》未满3年。
承制资格被吊销后未满3年。
被政府执法监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或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其他不符合军队有关规定的单位。
公司主营业务:专业从事军方资质、实验室认证、IT类资质、各类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认证、建工资质认定、高新企业及涉密、测绘、安防等资质认定,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许可证及各类管理培训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GB/T50430,建筑业施工管理体系,IATF16949,汽车业质量管理体系,ISO13485,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GJB9001C,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ISO22000/HAPPC食品安全管理体系,ISO100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认证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人力资源 据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采购 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标准化服务:互联网数 代理服务;计量技术服务;企业管理;软件销售:实验分析仪器销 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办公
所属行业为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经营范围包含: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认证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标准化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采购代理服务;计量技术服务;企业管理;软件销售;实验分析仪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办公设备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通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