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出口认证知识分享:重要资讯 | SVHC候选清单正式物质更新为253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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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
- 2026-03-22 10:10
2026年2月4日,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正式更新SVHC候选物质清单,将正己烷和4,4’-[2,2,2-三氟-1-(三氟甲基)亚乙基]双酚(BPAF)及两项物质加入到SVHC候选物质清单。至此,SVHC候选清单正式物质由251项更新为253项。
另外,一直未纳入正式清单的间苯二酚目前仍处于“待确定”状态。
截至目前,REACH SVHC候选清单中共有:
253项正式物质
1项拟议新增物质(间苯二酚)
2项更新物质
物质名称 | CAS编号 | 加入原因 | 用途 |
正己烷 | 110-54-3 | 反复接触后的特定靶器官毒性(条款57(f)-人体健康) | 配方、聚合物加工、涂料与清洗剂 |
4,4’-[2,2,2-三氟-1-(三氟甲基)亚乙基]双酚(BPAF)及 | - | 生殖毒性(条款57c) | 工艺调节剂与交联剂 |
法规义务:
根据REACH法规,当公司的物质被单独、混合物或物品列入候选清单时,公司有法律义务。若成品的生产者、进口者或其他供应者的成品中含有候选名单上的高度关注物质(SVHC)并且其浓度超过0.1% (w/w),则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当SVHC含量超过0.1%,且出口量超过1吨/年时,需向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提交SVHC通报。若为新增SVHC物质,通报义务需在该物质加入SVHC清单后的6个月内完成。
◆根据REACH法规第33条款的规定,SVHC含量超过0.1%时,物品的供应商有义务向收货方提供足够的信息以确保物品的安全使用,至少应包含物质名称。
◆应消费者要求,含有超过0.1%的SVHC的物品的供应商应在45日内免费向消费者提供足够的信息以确保物品的安全使用,至少应包含物质名称。
BCTC建议
◆企业应密切关注SVHC清单的更新动态,确保自身产品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对于含有SVHC的物质或产品,企业应提前进行风险评估和合规性审查。
◆在产品设计和生产过程中,企业应尽可能选择不含SVHC的原材料和工艺。
SVHC候选物质清单的更新对企业的生产和销售活动具有重要影响。企业应积极应对,加强合规管理,确保产品符合欧盟相关法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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