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简易公司注销条件
- 供应商
- 成都小代财税服务有限公司
- 认证
- 联系电话
- 15802844474
- 全国热线
- 15802844474
- 联系人
- 小阳
- 所在地
-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锦东路668号1栋23层2303号
- 更新时间
- 2026-02-05 09:48
在成都,公司申请简易注销需满足一系列核心条件,这些条件旨在确保公司注销过程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同时保护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权益。以下是具体条件的归纳:
适用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不包括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不适用中外合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这些企业类型由于其相对简单的股权结构和经营模式,更适合采用简易注销程序。
未开业状态: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过任何经营活动,即未开过发票、未报过税等。这通常指的是那些仅取得营业执照,但尚未正式投入运营的企业。
无债权债务状态:企业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任何债权债务关系,或已将所有债权债务清算完结。这意味着企业需已组织并全面完成清算工作,不存在未结清的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和未交清的应缴纳税款等未了结事务。
税务状况:
若企业自成立以来未办理过任何涉税事宜,需主动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手续。
对于已办理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包括滞纳金)及罚款的企业,同样需主动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手续。
特定纳税信用级别:对于已缴销发票及税控专用设备,且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和B级,或控股母公司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的M级纳税人,也符合简易注销的税务条件。
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或强制清算的企业,可持相关裁定书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注销,进而申请简易注销登记。
信用状况:企业不能存在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也未被立案调查、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
分支机构注销: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已办理注销登记。
法律程序: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规定注销前需经批准的,不适用简易注销。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或存在其他不适用简易注销的情形(如未依法办理所得税清算申报等),也不得申请简易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