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加油站开具的这类预付卡油卡的发票 税率可以是不征税的吗?能否抵扣增值税?
- 供应商
- 杭州好又快财务管理有限公司
- 认证
- 好又快
- GOOD
- 专业专注
- 高效快捷
- 高通过率
- 不通过不收费
- 联系电话
- 0571-87911962
- 手机号
- 17764573265
- 经理
- 吴经理
- 所在地
-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大唐商务大厦809室
- 更新时间
- 2026-03-18 08:30
这类预付卡油卡的发票,税率可以是不征税的。可以开具“不征税”发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如《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2016年第53号),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如加油站油卡)在销售或充值环节,售卡方(加油站)可向购卡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栏填写“不征税”。
电子税务局查不到此类发票的原因主要是,不征税发票本身不计入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范围,因此不会出现在电子税务局的抵扣勾选系统中。



实际加油后,凭预付卡消费记录向加油站换开带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税率为成品油对应的13%)。
加油站销售预付卡开具“不征税”发票完全合规,电子税务局查不到是因它不属于可抵扣凭证。企业需在实际消费后换开带税率发票方可入账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