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召回合规:不同级别召回的实施流程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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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
- 2026-04-13 07:07
根据医疗器械缺陷的严重程度,召回分为三级:
一级召回:使用该医疗器械可能或已经引发严重健康危害(如致命风险、性伤残)。
二级召回:可能或已经引发暂时性或可逆的健康危害(如短期功能障碍、可恢复的损伤)。
三级召回:引发危害的可能性较小但仍需召回(如标签瑕疵、非关键性能指标不达标)。
二、实施流程与责任划分1. 一级召回(Zui高风险)启动时限:企业需在发现缺陷后24小时内启动召回程序。
通知要求:
72小时内通知所有相关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及使用者。
通过媒体公告、官方网站、新闻发布会等渠道向社会发布召回信息,确保信息覆盖所有可能受影响的群体。
处理措施:
立即停止销售和使用,收回已售产品并销毁(或按监管要求处理)。
对已植入人体的产品,需与医疗机构和患者协商,综合评估手术取出风险与收益后提出处理方案。
责任主体:
生产企业:主导召回计划制定、产品处理及质量检测,承担召回费用。
经营企业/使用单位:立即停止销售或使用,协助回收产品,并提供使用记录等追溯信息。
监管部门:监督召回过程,可责令企业升级召回级别或扩大范围。
2. 二级召回(中等风险)启动时限:企业需在发现缺陷后72小时内启动召回程序。
通知要求:
7日内通知相关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及使用者。
通过企业官网、邮件或书面形式通知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
处理措施:
暂停销售和使用,对产品进行修理或替换,确保符合安全标准后重新投入使用。
对修理后的产品进行严格检测,保留检测记录。
责任主体:
生产企业:负责召回计划制定、产品处理及质量检测。
经营企业/使用单位:配合回收产品,提供销售和使用记录。
监管部门:定期检查召回进度,确保措施有效。
3. 三级召回(低风险)启动时限:企业需在发现缺陷后7日内启动召回程序。
通知要求:
通过企业或内部系统通知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
无需通过媒体公告,但需确保信息传达至相关方。
处理措施:
对产品进行修正(如重新标签、更新软件),无需收回实物。
修正后需验证产品符合性,并保留验证记录。
责任主体:
生产企业:负责修正产品并提交修正报告。
经营企业/使用单位:配合更新产品信息,确保修正措施落实。
监管部门:抽查修正效果,确保风险消除。
三、召回后续管理记录保存:召回产品的处理记录需保存至医疗器械注册证失效后5年(第一类医疗器械保存5年)。
总结报告:召回结束后30日内提交报告,评估召回率、缺陷修复情况及对患者健康的影响。
信息上报:国家药监局建立统一召回信息平台,企业需及时上报召回进展。
四、违规处罚未履行召回义务的企业可能面临:
警告、罚款(Zui高货值金额20倍);
吊销许可证;
造成人身伤害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