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依据
1
《有关双软评估工作的决定》(中国软协〔2018〕2号)
2
《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双软评估管理办法》
3
《中国软件行业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评估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4
《关于确认“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评估”和“双软评估”受理机构的通知》(中国软协〔2022〕6号)
5
《软件产品评估标准》(T/SIA003-2017)
6
《软件企业评估标准》(T/SIA 002-2017)
7
《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评估标准》(T/SIA 025-2021)
申请步骤
申请要求
1
软件产品评估:常规办理,每月15日前完成电子版资料接收的评估委托,当月月底出证。加急办理,完成电子版资料接收的评估委托,5个工作日出证。
2
软件企业评估:常规办理,每月5日前完成电子版资料接收的评估委托,当月安排现场考察,当月月底出证。加急办理,完成电子版资料接收的评估委托,5个工作日出证。
3
办理方式:全程网上办理,登录服务平台(https://app.gdsia.org.cn),按服务平台提示填报资料,无需提交纸质资料。
申请条件
软件产品评估
2
《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双软评估管理办法》
2
《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双软评估管理办法》
2
《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双软评估管理办法》
2
《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双软评估管理办法》
软件企业评估
软件企业
1
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不含深圳市)依法注册的以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为主营业务的居民企业
2
大专以上职工占比≧40%,研发人员占比≧20%
3
研发费用占比≧6%,其中境内研发费用占比≧60%
4
软件收入占比≧50%(嵌入式软件、信息系统集成收入占比≧40%),
自主开发软件收入占比≧40%(自主开发嵌入式软件、信息系统集成收入占比≧30%)
5
主营业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6
具有与软件开发相适应软硬件设施等开发环境(如合法的开发工具等)
7
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
1
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不含深圳市)依法设立,以软件产品开发及相关信息技术服务为主营业务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该企业的设立具有合理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
2
本科及以上学历月平均职工占比≧40%,研发人员月平均占比≧25%
3
研发费用占比≧7%,其中境内研发费用占比≧60%
4
软件收入占比≧55%(嵌入式软件收入占比≧45%)
自主开发软件收入占比≧45%(自主开发嵌入式软件收入占比≧40%)
5
主营业务或主要产品具有专利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属于本企业的知识产权
6
具有与软件开发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软硬件设施等开发环境(如合法的开发工具等),建立符合软件工程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持续有效运行
7
汇算清缴年度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质量事故、知识产权侵权等行为,企业合法经营
项目申报,资质办理等
为中小企业提供浙江省及杭州市各部门产业政策信息咨询,通过多维度结构化处理数据,为中小企业量身打造实时、精准、高效的咨询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