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 FDA 对进口食品的基本要求
- 供应商
- 深圳市中检联标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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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务经理
- 宾光辉
- 所在地
- 广东深圳市坪山区光科三路8号毅能达大厦办公1号楼705
- 更新时间
- 2026-04-05 07:30
食品进入美国市场,并不是“清关放行就算合规”。在 U.S. Food and DrugAdministration的监管体系下,进口食品需要满足事前备案、过程控制、事后追溯的一整套要求。很多企业出问题,并不是某一项没做,而是整体理解不完整。
凡是生产、加工、包装或储存食品,且食品进入美国市场的设施,原则上都必须完成 FDA食品设施注册。
注册的对象是设施(Facility),不是具体产品;
注册需保持真实、有效、按期续期,否则清关系统会直接触发扣留。
美国进口商需要根据 FSVP(外国供应商验证计划),对外国供应商进行合规验证,包括:
供应商资质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
纠正与记录保存
需要注意:工厂注册 ≠ 进口商合规,两者缺一不可。
FDA 不做“事前审批”,但对违法产品实行事后执法。进口食品需满足:
配方合法(原料、添加剂、限量合规)
不涉及违法或误导性宣称
符合食品属性界定(食品/补充剂/药品边界清晰)
配方或宣称出问题,即使注册齐全,也可能被扣留或召回。
食品标签是 FDA 抽检的高频点,通常要求:
成分表与实际配方一致
过敏原清晰标示
净含量、生产信息真实
不使用“FDA 批准/认证”等误导性表述
标签错误,往往直接导致入境被拒。
进口食品需配合:
进口预申报
海关与 FDA 的系统联动审查
随机或风险导向抽检
FDA 注册并不意味着“不会被查”,而是具备被合法检查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