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碳环保模范企业怎么办理?办理的要求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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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汉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销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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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 13040886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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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040886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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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老师
- 所在地
- 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盛平社区盛龙路14号远洋新天地水岸花园9栋12层12A01
- 更新时间
- 2026-03-17 09:00
低碳环保模范企业通常对应各级绿色工厂 / 绿色低碳工厂认定,核心是满足合规、体系、能效、碳排与绩效等要求,按自评 — 第三方评价— 逐级申报 — 审核公示的流程办理,以广东清远为例,以下是详细指南。
主体与合规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与生产经营地在申报地区(如清远),属制造业(采矿、电力企业通常不可申报);近3 年无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质量事故,未被列入失信名单、经营异常或失信被执行人,无淘汰类工艺 /装备,环保、节能、税务等合规且完成相关整改。财务、会计、纳税、银行信用良好,正常经营(无连续停产 12 个月以上等情况)。
管理体系要求:建立并稳定运行ISO9001(质量)、ISO14001(环境)、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ISO50001(能源)管理体系 1年以上,鼓励建立 ISO14064碳管理体系;有专门绿色低碳管理机构与制度,将绿色理念纳入企业战略,有年度自评与持续改进计划。
能源与碳排放要求:重点领域能效达水平,其他行业达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或 1级;有能碳信息化监测系统,数据可追溯,可再生能源利用率高,低碳技术应用到位;污染物排放达标,固废资源化利用规范。
绩效与评价要求:按对应评价标准(如 GB/T36132、地方导则)自评或第三方评价达标, / 省级通常总分≥85分,市级 / 区级≥60-85 分(以当地通知为准);体现用地集约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等成效。

企业自评:对照《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36132)或行业专项标准,结合地方细则开展自评价,形成自评报告,确保数据真实、指标达标。
第三方评价: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现场评价,出具评价报告,评价合格(分数达标)方可进入下一步。
材料准备:准备企业营业执照、体系认证证书、近 3年合规证明(环保、安全、信用等)、能碳数据报告、第三方评价报告、自评报告、改进计划等材料。
逐级申报:按清远 — 广东省级 — 梯度,向当地工信部门提交材料;地方主管部门评估后向上级推荐。
审核与公示:上级部门组织专家论证或现场抽查,确定示范名单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布认定结果。
动态管理:认定后需按要求填报动态管理表,接受年度核查,确保持续达标。
基础材料: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信用与合规证明(环保、应急、税务等部门出具)。
体系材料:四大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运行记录。
技术与数据材料:能碳监测系统证明、能效 / 排放检测报告、可再生能源利用证明、固废处置协议与利用台账。
评价与规划材料:自评价报告、第三方评价报告、绿色低碳发展规划、年度改进计划。
认定后可获资金奖励、税收优惠、信贷支持,在政府采购、项目审批中优先,提升品牌形象与市场竞争力,助力出口贸易与供应链合作,符合“双碳” 政策导向,享受绿色发展红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