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S/T650-2019《抗菌和抑菌效果评价方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卫生行业标准,旨在规范具有抗菌和/或抑菌功能产品的抗菌、抑菌效果的鉴定,确保产品在实际应用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以下是该标准的核心内容: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具有抗菌和(或)抑菌功能产品的抗菌、抑菌效果的鉴定。
二、术语和定义
抗菌(antibacterial):采用化学或物理方法杀灭或妨碍细菌生长繁殖,可减少其数量以及活性的过程。
抑菌(bacteriostasis):采用化学或物理方法抑制或妨碍细菌生长繁殖及其活性的过程。
持续抗菌作用(sustained antibacterialaction):具有抗菌作用的消毒产品涂于物体表面,持续7天以上仍具有杀灭或妨碍细菌生长繁殖作用。
中和剂(neutralizer):在杀灭微生物试验中,用以消除试验微生物与消毒剂的混悬液中,以及微生物表面上残留的消毒剂,使其失去对微生物抑制和杀灭作用的试剂。
三、评价方法的选择原则
抗菌试验与抑菌试验的区别:
抗菌试验:测定抗菌产品对细菌和真菌的抗菌作用,试验过程中需要用中和剂终止杀菌作用。
抑菌试验:测定抑菌产品对细菌和真菌的抑菌作用,试验过程中不需要使用中和剂终止抑菌作用。
根据产品性能选择合适的评价方法:
液体抗菌产品选择悬液定量杀菌试验。
凝胶状或膏状抗菌产品选择载体浸泡定量杀菌试验。
湿巾类或其他自身含有抗菌成分的产品选择载体杀菌试验。
含有可溶性抗菌成分的纺织品选择浸渍抗菌试验。
含有不可溶抗菌成分的纺织品、无纺布、纤维等,经鉴别不含可溶性抗抑菌成分后,采用烧瓶振荡试验。
含有不可溶抗菌成分的瓷砖、塑料、金属、涂料等,采用贴膜试验。
对于涂于表面,干燥后具有持续抗菌作用的产品,进行持续抗菌试验。
液体抑菌产品选择悬液定量抑菌试验。
膏体或半固体凝胶类、黏稠状抑菌产品选择载体浸泡定量抑菌试验。
湿巾类或其他自身含有抑菌成分的产品选择载体抑菌试验。
肥皂类固体抑菌产品选择抑菌环试验。
含有可溶性抑菌成分的纺织品选择浸渍抑菌试验。
含有持续抑菌作用的抑菌洗液选择滞留抑菌试验。
抑菌效果评价方法的选择原则:
抗菌效果评价方法的选择原则:
四、评价方法
悬液定量抑菌试验:
适用范围:适用于液体抑菌制剂如卫生洗液、抑菌喷雾剂等对微生物抑菌效果的测定。
试验步骤:包括制备菌悬液、加入样品、混合、接种、培养、计数等步骤。
抑菌率计算:抑菌率(X)的计算公式为X=A0(A0−A1)×,其中A0为阳性对照组回收菌量,A1为试验组回收菌量。
结果判定:抑菌率≥50%时,判定产品具有抑菌作用;抑菌率≥90%时,判定产品具有较强的抑菌作用。
载体浸泡定量抑菌试验:
适用范围:适用于膏体或半固体凝胶类、黏稠状抑菌产品对微生物抑菌效果的测定。
试验步骤:包括制备菌悬液、滴染载体、加入样品、混合、接种、培养、计数等步骤。
抑菌率计算:与悬液定量抑菌试验相同。
结果判定:与悬液定量抑菌试验相同。
载体抑菌试验:
适用范围:适用于含溶出性抑菌成分的湿巾、无纺布口罩、卫生巾、护垫、尿布等固体类抑菌产品对微生物抑菌效果的测定。
试验步骤:包括制备菌悬液、剪取样片、滴加菌悬液、接触作用、洗脱、接种、培养、计数等步骤。
抑菌率计算:与悬液定量抑菌试验相同。
结果判定:与悬液定量抑菌试验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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