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7月,国际 标准化组织(ISO)成立了“环境战略咨询组”(SAGE),把环境管理标准化问题提上议事日程,经过一年多的工作,SAGE向ISO提出建议:要向质量管理一样,对环境也制定一套管理标准,以加强组织获得和衡量改善环境的能力。根据SAGE的建议,ISO于1993年6月正式成立一个专门机构TC207,着手制定环境管理领域的国际 标准,即ISO14000环境管理系列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对环境管理体系的要求,使一个组织能够根据法律要求和重大环境影响信息,制定环境方针与目标,它适用于那些可为组织所控制,以及可能希望组织对其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但它本身并未提出具体的环境绩效水准。
本标准适用于任何有下列愿望的组织:
① 实施、保持并改进环境管理体系;
② 使自己确信能符合所声明的环境方针;
③ 向外界展示这种符合性;
④ 寻求外部组织对其环境管理体系的认证、注册;
⑤ 对符合本标准的情况进行自我鉴定和自我声明。
本标准中所有的要求都准备纳入任何一个环境管理体系。其适用程序取决于组织的环境方针、活动性质、运行条件等因素。
本标准还在附录A中对本规范的使用提供了提示性指南。
对于本标准的任何应用,都应明确界定其范围。
注:为使用方便起见,“规范”部分和附录A中的条目采用了互相对应的序号,例如,4.3.3小节和A.3.3小节都是叙述环境目标和指标,4.5.4小节和A.5.4小节都是叙述环境管理体系审核。
2.引用标准
3.定义
下列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持续改进
强化环境体系的过程,目的是根据组织的环境方针,改进整体环境绩效。
注:该过程不必发生于活动的所有方面。
3.2环境
组织运行的外部存在,包括空气、水、土地。自然资源、植物、动物、人,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
3.3环境因素
一个组织的活动、产品或服务中能与环境相互作用的要素。
注:重要环境因素是指具有或能够具有重大环境影响的环境因素。
3.4环境影响
全部或部分地由组织的活动、产品或服务给环境造成的任何有害或有益的变化。
3.5环境管理体系
全部管理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包括为制定、实施、实现、评审和保持环境方针所需的组织机构、规划活动、职责、惯例、程序、和资源。
3.6环境管理体系审核
客观地获取证据并予以评价,以判断一个组织的环境管理体系是否符合该组织所规定的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准则的一个系统化,并形成文件的验证过程,包括将这一过程的结果呈报管理者。
3.7环境目标
一个组织依据其环境方针规定自己所要实现的总体环境目的,如可行应予以量化。
3.8环境绩效
一个组织其于其环境方针。目标和指标,控制其环境因素所取得的可测量的环境管理体系的成效。
3.9环境方针
一个组织对其全部环境绩效的意图与原则的陈述,它为建立组织的行为及环境目标和指标提供了一个框架。
3.10环境指标
直接来自环境目标,是为实现环境目标所需规定并满足的具体的环境绩效要求,它们适用于组织或其局部,如可行应予以量化。
3.11相关方关注组织的环境或受其环境绩效影响的个人或团体。
3.12组织
具有自身职能 和行政管理的公司、集团公司、商行、企业、政府机构或事业单位,或是上述单位的部分或结合体,无论其是否法人团体、公营或私营。
注:对于拥有一个以上运行单位的组织,可以把一个运行单位视为一个组织。
3.13污染预防
采用防止、减少或控制污染的各种过程、惯例、材料或产品,可包括再循环、处理、过程更改、控制机制、淘汰的有效利用和材料替代等。
注:污染预防的潜在利益包括减少有害的环境影响、提高效益和降低成本。
项目申报,资质办理等
为中小企业提供浙江省及杭州市各部门产业政策信息咨询,通过多维度结构化处理数据,为中小企业量身打造实时、精准、高效的咨询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