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注销常见问题解答,让您轻松应对企业终结
- 供应商
- 北京摩高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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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 010-58694559
- 手机号
- 18911212529
- 邮箱
- 2355725153@qq.com
- 联系人
- 景女士
- 所在地
-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SOHO西区18号楼12层
- 更新时间
- 2026-05-10 08:00
全体成员同意
公司所有股东和董事必须一致同意注销决议。
无未清偿债务
包括银行贷款、供应商欠款等,且需结清政府官费、税费(如利得税、商业登记证费用)。
停止经营状态
公司从未开展业务,或已停止运营至少3个月。
无法律纠纷
不涉及未决诉讼、不动产或证券持有等争议事项。
税务合规
若公司成立超过18个月,需完成利得税申报并取得税务局《不反对注销通知书》。
申请阶段
向香港税务局提交《不反对撤销注册申请书》,审核通过后获得《不反对通知书》(约1-2个月)。
提交注册处
持税务局批文向公司注册处递交注销申请,注册处审核后刊登首次宪报公告(公示期3个月)。
二次公告与完成
若无人提出异议,注册处发布第二次宪报公告,正式解散公司(全程约6-8个月)。
资产处理
提前处置银行账户余额、物业、车辆、知识产权等资产,否则公司解散后资产归香港政府所有。
年审与税务申报
即使启动注销,仍需按时完成年审和税务申报。建议在年审或税表下发前2个月提交注销申请,避免额外费用。
名称风险
若公司名称与上市公司或品牌近似,可能被强制更名或直接注销。
替代方案
无业务需求的公司可考虑转让而非注销,节省成本并规避过期责罚。
恢复方式
行政恢复:适用于主动注销的公司,需在解散后10年内申请,但成功率较低。
法院命令恢复:适用于存在未解决债务或法律纠纷的情况,需通过司法程序。
基础文件
公司注册证书、商业登记证、Zui新周年申报表、公司章程。
财务文件
结业审计报告(如有业务),零申报公司需提交完税证明。
决议文件
全体股东签署的注销决议书。
香港公司注销需严格遵循“税务清算→债务清偿→法律合规→流程执行”的链条操作。企业主应优先评估自身是否符合注销条件,并通过专业机构协助处理复杂环节(如审计报告、宪报公告),以降低风险并提高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