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专利申请的授权标准是什么?
- 供应商
- 北京摩高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认证
- 联系电话
- 010-58694559
- 手机号
- 18911212529
- 邮箱
- 2355725153@qq.com
- 联系人
- 景女士
- 所在地
-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SOHO西区18号楼12层
- 更新时间
- 2026-05-09 08:00
保护客体:方法、机器、制品、物质组合及改进,必须具有技术特征(如软件需结合硬件/ 解决具体技术问题)。
排除客体:科学发现、抽象概念(纯数学方法)、智力活动规则(纯商业方法)、人类 /动物诊疗方法、动植物品种、实质性生物方法、违反公序良俗的发明(如克隆人)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宽限期:申请日前 6 个月内,因明显滥用申请人关系或国际展会公开,不影响新颖性(需声明并提交证明)。
定义:发明不属于申请日 / 优先权日前的现有技术(全球公开,含文献、使用、口头披露等)。
抵触申请:申请日早于本申请、公开日晚于本申请的欧洲专利申请,视为现有技术。
审查要点:权利要求的全部技术特征未被单一现有技术文件完整公开;部分公开不破坏新颖性。
定义:对本领域技术人员(POSITA)而言,基于现有技术整体,发明非显而易见。
判断方法(问题 - 解决方案法):
审查要点:组合现有技术需有明确动机,仅简单叠加通常不具创造性。
定义:发明可在工业、农业、手工业等领域制造 / 使用,并产生有益效果,排除纯理论方案。
审查要点:说明书需给出具体实施例,证明技术方案可重复实现,无需商业可行性。
说明书需使本领域技术人员无需过度实验即可实施发明,含技术领域、背景、发明内容、实施例、附图(如有)。
权利要求书需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限定保护范围(Art.84)。
一件申请仅涉及一个发明或同一发明构思的一组发明(如产品 + 专用制造方法)。
单一性缺陷应对:分案申请(保留原申请日)或放弃部分权利要求。
审查中可修改文件,但不得超出原始申请公开范围;授权后仅可通过限制 / 撤销程序调整权利要求。
| 形式审查 | 文件完整性、费用、格式、代理人资质 | 文件缺失 / 格式错误 | 提前核对清单,非欧盟申请人委托欧洲注册代理人 |
| 检索与初步意见 | 新颖性 / 创造性初步评估 | 检索报告负面 | 基于报告修改权利要求,聚焦非显而易见的技术贡献 |
| 实质审查 | 四大核心条件 + 公开 / 单一性 | OA 指出创造性不足 | 提交对比实验数据,强调技术效果超出现有技术 |
| 授权前 | 译文提交(权利要求另两种官方语言)、授权费缴纳 | 译文延迟 / 费用逾期 | 提前准备译文,设置缴费提醒 |
| 计算机软件 | 纯算法不授权;结合硬件 / 解决技术问题(如优化存储效率)可授权 | 权利要求写入处理器、存储器等技术特征,明确技术问题与效果 |
| AI / 机器学习 | 纯模型不授权;用于医疗影像诊断、工业质检等技术场景可授权 | 说明书披露训练数据、模型结构、技术效果,避免抽象描述 |
| 生物医药 | 化合物 / 药物组合物可授权;诊疗方法排除,制药方法可授权 | 权利要求聚焦产品 / 制备方法,避免直接限定诊疗步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