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途径及时限
直接申请:向 DGIP 提交印尼语申请文件(英文需附译文)。
巴黎公约:优先权日起 12 个月内提交,主张优先权。
PCT 国家阶段:优先权日起 31 个月内进入,提交 PCT 进入文件并补译文。
必备文件清单
申请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摘要、附图(如需);
委托书(海外申请人必选印尼注册代理);
优先权证明(16 个月内补齐)、转让协议(申请人≠发明人);
微生物保藏证明、遗传资源 / 传统知识来源声明(如涉及)。
关键动作:DGIP e 系统线上提交,获申请号与申请日;费用含申请费,海外申请人必须委托本地代理。
DGIP 审核文件完整性、格式合规性、费用缴纳情况。
补正规则:不合格发补正通知,3 个月内补正;逾期视为撤回,可在 6 个月内申请恢复并缴费。
结果:合格后进入公开程序;不合格且未补正的,申请终止。
公开:申请日(或优先权日)起 18 个月 DGIP 自动公开,登载专利杂志。
异议期:公开后 6 个月内,第三方可提异议 / 意见,供实审参考但不阻却审查推进。
公开期作用:期间可提实审请求,公开期结束后启动实审。
启动要求:申请日(PCT 以优先权日)起 36 个月内主动提实审并缴费(3,000,000 IDR),逾期视为撤回,6个月内可申请恢复。
启动时机:公开期内提请求的,公开期后启动;公开期后提请求的,收请求后启动。
费用规则:实审费固定,无权利要求项数附加费,需通过 DGIP e 系统缴纳。
审查内容:三性(新颖性 / 创造性 / 实用性)、客体合规、文件合规(修改不超原公开范围)。
OA 处理:审查员发审查意见(OA),申请人需 3 个月内答复 / 修改,无额外延期(2024 新法)。
结果:符合授权条件发授权通知;不符合的驳回,可 30 日内提复审或行政诉讼。
授权:审查通过后发授权通知,2 个月内领证,登记公告;保护期自申请日起 20 年。
驳回救济:收到驳回通知 30 日内提复审,或行政诉讼,仍不服可向法院起诉。
维护:授权日起每年缴年费,宽限期 6 个月(滞纳金 );年费随权利要求项数递增。
节点时限核心风险
| 申请提交 | 巴黎公约 12 个月 / PCT 31 个月 | 超期丧失优先权 |
| 实审请求 | 申请日起 36 个月 | 逾期视为撤回 |
| OA 答复 | 3 个月 | 逾期驳回 |
| 年费缴纳 | 授权日起每年 + 6 个月宽限期 | 逾期失效 |
路径提交时限文件差异审查规则
| 巴黎公约 | 优先权日 12 个月 | 优先权证明 + 译文 | 同直接申请 |
| PCT | 优先权日 31 个月 | PCT 进入文件 + 译文 | 实审以优先权日算 36 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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