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 RoHS 是我国针对电器电子产品中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的合规体系,核心是 “信息披露 + 目录达标”,2025 年升级为强制性国家标准 GB 26572-2025,2026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2026-2027 年为过渡期,2027 年 8 月 1 日起全面强制执行。以下从核心定义、管控要求、管控产品范围三方面详细说明:
一、中国 RoHS 核心定义与管控要求
核心定义:全称为《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中国 RoHS 2.0),由工信部等部门监管,针对境内生产、销售、进口的电器电子产品(额定直流≤1500V、交流≤1000V,电能生产 / 传输 / 分配设备除外),管控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 6 种基础物质,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新增 4 种邻苯二甲酸酯,共 10 项物质,限值与欧盟对齐。
管理模式
通用要求:所有电器电子产品需按 SJ/T 11364 标准加贴环保使用期限标识,披露有害物质信息。
目录内产品(I 类):需通过自我声明或国推认证完成合格评定,标注绿色产品标识,确保有害物质含量符合限值。
目录外产品(II 类):仅需完成有害物质信息披露与标识,无需强制限量测试。
二、需强制达标(I 类)的电子产品(第一批 12 类)
电冰箱(≤800 升)
空气调节器(额定制冷功率≤14000W)
洗衣机(干衣重量≤10kg)
电热水器(不含燃气热水器)
打印机(≤A3 幅面、≤60 页 / 分钟)
复印机(≤A3 幅面、≤60 页 / 分钟)
传真机
电视机
监视器
微型计算机(台式机、笔记本、平板电脑及必要外设)
移动通信手持机(手机)
电话单机
未列入上述目录的电器电子产品,如智能穿戴设备、蓝牙耳机、路由器、充电宝、电子玩具、电动工具、照明灯具(非 LED 主力型号)、小型家电(电吹风、电熨斗等),仅需按要求加贴环保标识并披露有害物质信息,无需强制达标测试。
工信部 2025 年 11 月发布目录修订征求意见稿,拟将第一批 12 类整合为 10 类,并新增微波炉、智能音箱等 23 类产品,新增产品拟于 2027 年 8 月 1 日起实施强制达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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