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注册申报问题解答
- 供应商
- 北京鑫金证国际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认证
- 报价
- ¥10000.00元每套
- 品牌
- 北京鑫金证
- 联系电话
- 010-82003178
- 注册咨询师
- 魏女士
- 所在地
- 北京市海淀区冠城园8号楼B座13层北区
- 更新时间
- 2017-10-11 13:52
保健食品注册申报问题解答
如何确定标签说明书中的功效/标志性成分及含量的标示值?
北京鑫金证:标签说明书中功效/标志性成分及含量的标示值应根据产品配方、检测结果及企业标准综合确定;且标示值应为单一数量值,并在企业标准的含量范围内,与企标中标示的含量相吻合;标示值的计量单位和有效数字应与企业标准及检测值保持一致。
北京鑫金证:应按照《保健食品技术审评要点》第十七条的要求,提供相关申报资料。
北京鑫金证:2013年版营养素摄入量参考标准执行之后,营养素补充剂产品可依据新版营养素参考摄入量(rnis或ais)的1/3~2/3水平确定18岁以下人群、孕妇及乳母的每日推荐摄入量、适宜人群及不适宜人群,产品的研发、生产、质量标准及说明书中相关内容等需参照统一的标准。
北京鑫金证:按《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食品用香精等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食药监办食监一函〔2014〕455号)的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食品用香精》(gb30616-2014)替代《食品添加剂乳化香精》(gb10355-2006)和《咸味食品香精》(qb/t2640-2004),替代《食用香精》(qb/t1505-2007)中食品用香精的内容。
如何制定和选择保健食品原辅料质量标准?
北京鑫金证:根据《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保健食品所使用的原料和辅料应符合国家标准和卫生要求。无国家标准的,应提供行业标准或自行制定的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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