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应用推广创新性科学技术成果,支持企业实施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根据《拱墅区以发展新质生产力为核心高水平打造“三城五区”1+4+N 产业政策》(拱政办发〔2025〕6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拱墅区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单位已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健全,符合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有较强的科技创新意识,参与科技创新活动的积极性高,有一定研发经费投入;
2、申报项目实施的专利应为企业自主申请,近三年授权的有效发明专利(授权公告日为2022年1月1日起至今),无权属、侵权等纠纷且未对外许可使用;
3、专利已实现产业化,自该专利申请之日起,形成的产品或服务上年度销售收入达到500万元以上;
4、申报单位要重视自主知识产权,具备较好的专利工作基础,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行为或假冒专利行为,近三年无严重失信行为;
5、优先支持各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优势企业;已获得过拱墅区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支持的发明专利不得重复申报。
1、《拱墅区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申报表》(附件1);
2、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实施情况总结。内容包括企业概况、专利制度建设情况、近三年累计专利申请、授权情况、产品的专利情况和发明专利在产品中所起的作用、发明专利产品的盈利能力和市场占有率分析、企业发明专利产品的销售、纳税情况以及三年内预计的产量和经济效益;
3、申报项目所依托发明专利授权证书、发明专利年费交费凭证(Zui近一次)和企业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企业24年度财务报表;
4、专项审计报告原件(审计事务所需在浙江采购网内注册,可参考浙江采购云平台-原网上超市-框架协议-商务服务-审计服务https://www.zcygov.cn/)。内容包括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所应用的已授权发明专利,上述发明专利产品24年度销售额及明细表(附件2);
5、申报单位被认定为各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优势企业的证明材料,企业专利管理制度及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一份,胶装成册,经所在街道(园区)初审加盖公章后,报送区科技局成果科,并提供材料电子版
项目申报,资质办理等
为中小企业提供浙江省及杭州市各部门产业政策信息咨询,通过多维度结构化处理数据,为中小企业量身打造实时、精准、高效的咨询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