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政务服务网,如何为员工新增公积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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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大唐商务大厦809室
- 更新时间
- 2026-03-22 08:30
Zui近,浙江政务服务网新版上线试运行啦,公积金业务的入口也有了些许变化。
今天我们就来看看在新版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如何为职工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录用新职工的,
应当自录用或者调入之日起30日内,
到住房公积金中心
为职工设立个人账户
或办理个人账户的转入手续。
1. 在“法人用户登录”中,选择“数字法人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扫码登录。
点击查看数字法人证书申领流程。
点击查看电子营业执照授权流程。

2. 点击“企业服务”中的“用工服务”,在公积金服务中选择“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为新录用的职工设立个人账户。
职工曾经在本单位下建立过缴存关系的,再次开户时的职工缴存登记业务,选择“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启封”。


3. 新增职工人数较少时可以选择“单个增加”,将职工新增信息录入页面。
如无法区分职工缴存种类的,“缴存种类”选项“设立”或“调入”,可按“设立”选定。

4. 新增职工人数较多时,可以点击“下载模版”, 按模版要求填写相应内容,然后使用“批量导入”上传。

注意:填写模板时不得修改单元格格式,复制数据时需使用“无格式粘贴”。
温馨提示
单位在网上办理个人账户设立时,通过联网查询,职工在全国其他公积金中心有存在正常缴存账户的,会报错提示无法办理,如单位能提供外地中心已停缴的凭证,可至柜面审核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