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司名称中能否直接使用“前海”字样?
- 供应商
- 港牌宝商务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 认证
- 合泰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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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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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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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机号
- 13826542274
- 联系人
- 魏小姐
- 所在地
- 南山区桃园田厦国际中心
- 更新时间
- 2026-04-09 07:00
深圳公司名称中能否直接使用“前海”字样需分情况讨论,单独以“前海”为字号需前海管理局审批,名称中含“前海”且非单独作为字号需符合产业准入目录,已设立企业不得变更至前海使用“前海”字眼。具体分析如下:
审批要求:需由前海管理局审批同意后,通过网上申报的方式报工商局核准。
申报说明:企业申报时应在备注说明中注明“已取得前海管理局批复,预批复号:XXXXX”。
审核流程:由工商局直接审核。
审核要点:审核时应注意名称中的行业是否符合《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产业准入目录》的要求。不符合《目录》要求的,不予核准。
禁止规定:已设立企业不得变更至前海,名称中也不得使用“前海”字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