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审批环境影响评价,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选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或者乡镇建设等规划,并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二)符合产业政策; (三)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四)排放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本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五)在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区域内的建设项目,符合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六)建设项目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七)矿产资源采选类项目符合就近建设并满足区域生态有效整治和恢复要求;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因此,做环评时必须围绕上述内容做工作,并提供必要的资料。"
环境影响评价
- 供应商
- 安徽德森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认证
- 联系电话
- 0555-2373684,15922320373
- 手机号
- 皖南地区(马鞍山芜湖宣城):15922320373,合肥:13675519232
- 联系人
- 计经理
- 所在地
- 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汇翠名邸5幢1307室
- 更新时间
- 2016-05-19 1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