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宝安区外资科技公司减资如何办理(代理记账)
- 供应商
- 东莞捷信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 认证
- 小捷
- 19125230191
- 总经理
- Cindy
- 所在地
- 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莞太路南城段60号星鹏商务大厦2栋1306室
- 更新时间
- 2026-04-07 13:56
深圳宝安区外资科技公司减资如何办理(代理记账)
深圳宝安区外资科技公司减资需遵循《公司法》及外商投资企业相关法律法规,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如下:
注册资本限制: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Zui低限额,且需符合合同或章程中对生产、经营规模的Zui低规定(如有)。
无经济纠纷:公司无未了结的经济纠纷,或未进入司法、仲裁程序。
特殊情形:若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规定外方可先行回收投资且已回收完毕,则不得进行减资。
董事会制定减资方案:
明确减资原因、目的、减资后各股东股权份额比例、减资后公司章程、减资方式、减资对价支付方式及减资基准日。
股东会决议:
召开股东会,就减资事项进行决议。决议需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准确反映公司资产和负债状况,为减资提供财务依据。
通知债权人并公告:
自作出减资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公示期为45天。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
修改公司章程:
根据减资结果,相应修改公司章程中关于注册资本的条款。
办理减资变更登记: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减资变更登记申请。
审核通过后,领取变更通知书,完成减资手续。
基础材料:
投资者申请书(原件)。
企业董事会决议(需由董事会一致通过)(原件)。
股东各方关于减资的协议(独资企业为减资决定)(原件)。
股东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合同、章程修改协议(非独资企业)或章程修改决定(独资企业)(原件)。
营业执照复印件、批准证书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