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企业办理境外投资(ODI)备案的指南
- 供应商
- 东莞市登尼特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 认证
- 联系电话
- 18344189282
- 手机号
- 18029193181
- 联系人
- 张小姐
- 所在地
- 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诸佛岭宏业南九路3号4栋104室、402室、403室
- 更新时间
- 2026-04-06 08:00
适用场景
香港公司作为投资主体,向内地或第三国(如东南亚、欧美)进行直接投资(新设/并购)。
例外:若投资终受益人为内地企业,需通过内地ODI通道(香港仅作为中转)。
监管机构
香港层面:无强制备案要求,但需遵守《公司条例》披露重大投资(如股东会决议);
内地层面:若资金来自内地或涉及返程投资,需通过商务部/发改委备案(适用内地ODI规则)。
核准制(敏感行业/地区):
需向国家发改委提交项目可行性报告、投资协议等,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
备案制(非敏感类):
香港公司注册文件及审计报告;
资金合法性证明(如银行资信证明);
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
通过商务部“对外投资合作系统”在线提交,材料包括:
通过境内银行办理外汇登记(如资金出境),需提供:
商务部门备案回执;
香港公司的股权架构图(追溯至终受益人)。
登尼特在香港、马来西亚、海南、成都、深圳、广州、东莞、北京、厦门、泉州、南昌、义乌、上海、霍尔果斯等都设有服务中心,您可以去以上任何一个办理中心找登尼特咨询顾问咨询办理。联系我们:张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