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40欧盟新包装法规 测试服务
- 供应商
- 东莞市烨耀宸鉴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认证
- 联系电话
- 13128027238
- 手机号
- 13128027238
- 联系人
- 洪小姐
- 所在地
- 东莞市长安镇长盛社区长青南路303号长安商业广场4区903
- 更新时间
- 2026-04-08 08:00
可持续性要求
有害物质限制:规定包装中铅、镉、汞和六价铬的浓度总和不得超过 100mg/kg。自 2026 年 8 月 12日起,食品接触包装中单一 PFAS(不包括聚合物 PFASs)限值为 25ppb(0.025mg/kg),多种 PFAS合计(不包括聚合物 PFASs)限值为 250ppb(0.25mg/kg),PFASs 之和(包括聚合物 PFASs)限值为50ppm(50mg/kg)。
可回收包装:所有投放市场的包装都应可回收,2030 年起,不符合可回收性能等级 A、B、C的包装将限制投放市场,2038 年起包装应至少达到 B 级。对于创新包装,自投放市场之日起 5年内,若不符合可回收要求,可在通知主管部门并提供相关技术细节后继续投放市场。
塑料包装中的Zui低再生含量:规定了不同类型塑料包装在 2030 年和 2040 年应含有的Zui低再生含量比例。如 2030年,PET 材质的接触敏感包装(不含一次性塑料饮料瓶)再生含量需达 30%,2040 年则提高到50%。医疗产品包装等多种类型可豁免Zui低再生含量要求。
包装Zui小化:2030 年 1 月 1日前,制造商或进口商应确保包装设计将重量和体积减至Zui低必要限度,同时满足包装功能需求。禁止投放不符合性能标准、仅为增加产品表观体积的包装,除非有特定情况。
可重复使用包装:2025 年 2 月 11日起,投放市场的包装若满足设计目的为多次使用、能进行多次循环等条件,则被视为可重复使用包装。2027 年 2 月 12日前,委员会将为常用的可重复使用包装格式设定Zui低循环次数要求。
标签、标记和信息要求
包装标签要求:自 2028 年 8 月 12 日或相关实施法案生效 24个月后(以较晚者为准),投放市场的包装需标注包含材料成分信息的统一标签。2029 年 2 月 12 日或相关实施法案生效 30个月后(以较晚者为准),可重复使用包装需贴上标签告知用户其可重复使用的性质,并通过 QR码或其他标准化数字数据载体提供更多相关信息。
包装废弃物收集容器的标签要求:2028 年 8 月 12 日或相关实施法案通过 30个月后(以较晚者为准),成员国应确保在所有包装废弃物收集容器上贴上统一标签,以便对不同材料的包装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