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砂糖 QB/T 4095-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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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
- 2026-04-08 07:00
QB/T 4095-2010《黄砂糖》标准解析
QB/T4095-2010是我国轻工行业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10年11月22日发布,2011年3月1日实施,将于2026年3月1日被QB/T4095-2025替代。该标准适用于以甘蔗、甘蔗糖、甜菜、甜菜糖、糖蜜为原料加工生产的黄砂糖,规定了其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签、包装、运输、贮存要求。
晶粒均匀性:粒度需符合以下范围之一,且占比不少于80%:
粗粒:2.0mm~5.0mm
大粒:0.80mm~2.50mm
中粒:0.63mm~1.60mm
小粒:0.45mm~1.25mm
细粒:0.28mm~0.80mm
色泽与气味:晶粒或其水溶液味甜,有蜜味,无异味;干燥松散,呈金黄色,有光泽,无肉眼可见杂质。
| 蔗糖分(%) | ≥98.5 |
| 还原糖分(%) | ≤0.10 |
| 干燥失重(%) | ≤0.15 |
| 电导灰分(%) | ≤0.15 |
| 色值(IU) | 800~3000 |
| 不溶于水杂质(mg/kg) | ≤40 |
二氧化硫(以SO₂计):≤10mg/kg
菌落总数:≤100cfu/g
人工合成色素:不得检出
其他指标:总砷、铅、大肠菌群、致病菌、霉菌、酵母菌、螨等需符合GB 13104《食糖卫生标准》要求。
净含量需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
感官指标:
称取50g样品置于洁净白瓷盘中,于明亮处观察色泽和外观,嗅其气味并品尝10°Bx糖溶液。
粒度检验按GB 317规定方法测定。
理化指标:
蔗糖分、还原糖分、电导灰分、色值、不溶于水杂质、干燥失重:按GB 317规定方法测定。
卫生指标:
二氧化硫、总砷、铅:按GB/T 5009.55规定方法测定。
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酵母菌和霉菌:按GB/T 4789.2~GB/T 4789.15规定方法测定。
螨:按GB 13104规定方法测定。
净含量:按JJF 1070规定方法测定。
型式检验:
在生产期开始、洗机后恢复生产、交收检验不合格、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进行。
检验项目包括感官、理化、卫生指标,结果作为产品质量全面考核依据。
交收检验:
每次交付的黄砂糖为一个交付批,每批需附产品合格证。
检验项目至少为理化要求全部项目,需增加项目时在供、收双方书面合同中明确。
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如有一项指标不合格,则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理化、卫生指标(微生物指标除外)不合格时,需复检两次,以第二次复检结果为准。
微生物指标不合格时,直接判定为不合格品。
标签:
预包装黄砂糖标签需符合GB 7718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7]第102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包装储运标志需符合GB/T 191规定。
包装:
编织袋需符合GB/T 8946规定,食品级塑料袋需符合GB 9687规定。
50kg大包装:外用编织袋,内衬食品级塑料袋,内袋至少应指口,外袋必须干净不破漏,以双线缝口,缝口处不得有糖粒漏出。
运输与贮存:
运输过程中需防止日晒、雨淋和剧烈碰撞。
贮存于通风干燥、常温环境中,避免受潮和霉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