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防护用品CE-PPE认证欧盟法规(EU) 2016/425详细介绍
- 供应商
- 深圳万检通检验中心
- 认证
- 联系电话
- 18576464303
- 手机号
- 18576464303
- 联系人
- 刘小姐
- 所在地
- 深圳市宝安区固戍一路洪辉科创空间3F
- 更新时间
- 2026-04-02 08:20
欧盟于2016年3月发布并于2018年4月正式实施的个人防护设备法规(EU)2016/425,取代了原有指令89/686/EEC,对PPE产品提出更严格的市场监管要求。该法规根据风险等级将PPE划分为三个类别,这一分类体系直接影响产品的合格评定程序。
CategoryI类覆盖zui低风险防护设备,仅需提供自我符合性声明。这类产品用于防护轻微风险,如清洁用手套、太阳镜等,制造商自行评估产品符合基本健康安全要求后即可加贴CE标志。
CategoryII类属于中间风险等级,需由公告机构进行型式检验。典型产品包括机械风险防护手套、安全鞋等。制造商须提交样品给欧盟公告机构检测,获得型式检验证书后方可签发符合性声明。
CategoryIII类针对致命风险或不可逆损伤的防护设备,需经过zui严格的认证流程。包括防坠落装置、呼吸防护设备等。除型式检验外,还必须选择以下两种认证方式之一:基于随机抽样的产品验证,或基于生产质量保证的认证。
值得注意的是,CategoryII和III类产品认证后还需持续监督,部分III类产品甚至需要每年审核。制造商需建立技术文档并保持更新,所有类别产品必须标注清晰的使用说明和限制条件。
新法规强化了制造商、进口商和分销商的责任,要求建立事故预防与追踪系统。正确理解类别划分不仅关乎合规上市,更是确保防护有效性的基础。对于出口欧盟的PPE制造商而言,准确把握这三个类别的差异,选择正确的合格评定路径,是成功开拓欧洲市场的关键第1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