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院士工作站设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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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贯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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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335097386
- 联系人
- 张雨
- 所在地
- 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金水路1313号211户
- 更新时间
- 2026-01-18 07:08
上海市院士工作站设立程序
一、属地化申报管理
工作站申报一般遵循属地化管理原则。各申报单位应首先向所属地区的科技主管部门或指定推荐单位提交申请材料,确保申报工作与地方科技创新规划相衔接。
二、材料受理与初审
各推荐渠道单位(包括各地市科技局、行业协会等)负责申报材料的受理与初步审核。初审重点包括:申报单位资质审查、院士合作协议真实性核验、科研条件与团队能力评估等。初审通过后,由推荐单位出具推荐意见并统一报送至指导办公室秘书处。
三、复核与专家评审
秘书处对通过初审的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复核与形式审查。通过复核的申报项目,由秘书处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召开评审会,从技术可行性、创新性、合作基础、预期效益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必要时可组织现场考察或答辩。
四、公示与授牌
通过专家评审的申报单位,由指导办公室进行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请主管部门正式批复,统一颁发"企业院士工作站"资格牌匾,并纳入省级院士工作站管理体系。
五、备案与建档
获批设立的工作站相关信息将录入省级院士工作站信息库,建立专项管理档案,便于后续跟踪服务与绩效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