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有哪些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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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
- 2026-04-06 09:00
两类专利差异集中在 6 大维度,按需选择更高效:
实用新型:仅产品形状 / 构造(如折叠椅铰链、保温杯密封层),不护方法、材料、无固定形状产品(液体 / 粉末);
发明专利:覆盖产品、方法、用途(如新药配方、AI 算法、加工工艺),含结构与技术流程。
实用新型:仅形式审查(1-2 个月),不查新颖性 / 创造性,3-6 个月授权;
发明专利:形式审查(1 个月)+ 实质审查(6-18 个月),查 “三性”,1-2 年授权。
实用新型:需实用性,创造性低(“实质性进步”),授权率 60%-70%;
发明专利:需新颖性 + 创造性(“突出区别”)+ 实用性,授权率 30%-40%。
实用新型:申请日起 10 年;
发明专利:申请日起 20 年,年费更高(10 年起超千元)。
实用新型:申请费 500 元(费减后个人 75 元 / 企业 150 元),10 年总年费约 3000 元;
发明专利:申请费 900 元 + 实质审查费 2500 元(费减后个人 510 元 / 企业 1020 元),20 年总年费超1.5 万元。
实用新型:授权快但稳定性弱,易被无效,维权需补证据;
发明专利:稳定性强,无效难,诉讼胜诉率超 80%。
结构改进选实用新型(快省),核心技术 / 方法选发明(长期保护);同一产品可双申,发明可提优先审查(3-6 个月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