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注销工商流程主要包括成立清算组、公告、清算、税务注销、工商注销登记等步骤,具体如下:
成立清算组: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后,如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决议解散等,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公司股东组成。
公告清算组信息和债权人公告: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登录当地政务服务平台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免费公示清算组信息。同时,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六十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债权人公告,也可在报纸上公告。
开展清算活动:清算组依法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清理债权、债务等。
申请注销税务登记:在申请税务注销之前,纳税人应当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符合容缺即时办理条件的纳税人,在办理税务注销时,若资料不齐,可在作出承诺后,税务部门即时出具清税文书。不符合容缺即时办理条件的,需先行办理完毕各项未结事项后,方可申请办理税务注销。
申请注销企业登记: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清算组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股东会决议、清算报告和清税证明等相关材料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需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此外,企业应当自办理企业注销登记之日起 30日内,向原社会保险登记机构提交注销社会保险登记申请和其他有关注销文件,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涉及海关报关相关业务的企业,还需登录“中国国际贸易” 单一窗口或 “互联网 + 海关” 录入申请注销信息,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销书面申请提交所在地海关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