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议提交:异议人需在商标初步公告之日起两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向西班牙国家工业产权注册局(OEPM)提交异议,并缴纳异议费用。OEPM会审核材料的合规性,如存在问题,可能会给予异议人一定时间进行补正。
被异议方答辩:OEPM在收到异议申请后,会通知被异议方。被异议方需在收到通知后的一个月内提交答辩材料,阐述自己商标应被注册的理由。即使被异议方未进行答辩,也不影响OEPM 作出裁定。
官方裁定:OEPM通常会在异议程序开始后的四个月左右作出裁定,判断异议是否成立。如果异议成立,商标注册申请可能会被驳回;如果异议不成立,商标将继续按照正常程序进行注册。
复审与诉讼:如果当事人对 OEPM 作出的异议裁定不服,可以向 OEPM申请复审。若复审未果,还可以在复审决定作出后的九个月内向西班牙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由法院对异议案件进行进一步的审理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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