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办理丰台区海淀区图书零售审批

供应商
旭日阳光(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认证
联系电话
010-57267877
手机号
18310359987
联系人
于经理
所在地
北京市刘家窑嘉业大厦
更新时间
2016-01-13 17:04

详细介绍

 

 
对于想经营图书零售生意的朋友来说,要求相对简单。法人需要有初级发行员证,有实际的地址,资金方面没要求。
 而批发就麻烦些,要有中级发行员证,要有实际使用面积在200平米以上的办公室,要有不低于500万的注册资金;下面我们分类来解释。
 一.办理图书零售审批所需材料
 1.办公场所没有特殊要求(只要是一个办公用房就可以,也就是说可以注册公司的地址就可以) 
 2.注册资金无要求(也就是说只要符合注册要求就可以可以是图书销售中心,可以是图书有限公司) 
 初级职称图书发行员证1个 
 核名通知书、验资报告、房产复印件、租赁协议
 二.办理图书审批办理图书审批办理图书审批办理图书审批的批发类
 1.办公的场所 也就是您的注册地址不得少于500平米。 
 注册资金要200万以上。 
 中级职称图书发行员证1个 
 核名通知书、验资报告、房产复印件、租赁协议 
 办事对象:申请设立出版物零售、出租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申请从事出版物零售、出租业务;申请设立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发展会员的书友会、读书俱乐部或者其他类似组织,出版单位申请设立发行本版出版物的书友会、读书俱乐部或者其他类似组织。受理受理受理受理:按照许可的法定条件、标准,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事项是否属于行政主体的职权范围,许可申请是否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资格;决定是否受理。
 根据《行政许可法》: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做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5)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图书零售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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