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4806.16-2025食品接触用硅橡胶材料及制品挥发性物质的测定
- 供应商
- 中科技术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 认证
- 发证机构
- 中检集团CCIC、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 资质要求
- CNAS、CMA
- 检测周期
- 5-8个工作日
- 手机号
- 13538113533
- 经理
- Vincent
- 所在地
-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塘岭路崇文花园4号金骐智谷大厦,惠州实验室: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开城大道金海港商务楼
- 更新时间
- 2026-04-01 08:38
随着国家对食品安全标准的日益严格,食品接触材料的安全性已成为生产企业必须关注的重点。硅橡胶因其优异的耐温性、无毒无味、良好的柔韧性和化学稳定性,被广泛应用于婴儿奶嘴、烘焙模具、密封圈、食品机械配件等食品接触制品中。
然而,硅橡胶在生产过程中可能残留一定量的挥发性物质(如低分子硅氧烷、交联剂、增塑剂等),这些物质在高温或长期使用中可能迁移到食品中,带来潜在健康风险。为此,国家出台了《GB4806.16—2025食品接触用硅橡胶材料及制品中挥发性物质的测定方法》标准,为企业提供统一、科学的检测依据。
在该标准中,分析结果的表述与计算方法是确保检测结果准确性和可重复性的关键环节。本文将围绕标准中提供的计算公式(公式B.1)进行详细解读,并结合实际操作案例,说明如何正确应用该公式,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性与合规性。
二、标准中分析结果的计算公式(摘自GB 4806.16—2025)标准原文中公式B.1如下:
公式(B.1)
�=�1−�2�1−�0×100X=m1−m0m1−m2×100其中:
X —— 试样中挥发性物质的含量,单位为克每百克(g/100g);
m₁ —— 试样和称量皿烘干前的总质量,单位为克(g);
m₂ —— 试样和称量皿烘干后的总质量,单位为克(g);
m₀ —— 空称量皿的质量,单位为克(g)。
结果表示:以重复性条件下获得的2次独立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表示,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三、公式解读与计算逻辑分析1. 公式结构说明| m₁ - m₂ | 试样在加热前后质量的差值,即挥发性物质的损失量(g) |
| m₁ - m₀ | 试样的初始质量(g),即烘干前试样本身的重量 |
| 整体公式 | 计算挥发性物质占试样初始质量的百分比(g/100g) |
该公式通过比较试样加热前后质量的变化,计算出挥发性物质占试样初始质量的比例,从而判断材料中挥发性物质的含量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
四、检测与计算流程详解1. 检测前准备| 称量皿 | 铝制、扁形,清洁干燥 |
| 干燥器 | 内含干燥剂(如硅胶),密封性良好 |
| 恒温箱 | 控温精度±2℃ |
| 分析天平 | 精度0.1 mg |
| 样品 | 剪成1 cm × 1 cm小块,均匀加热 |
| 1. 称量空皿质量(m₀) | 准确称量空称量皿质量 | m₀ = 5.0000 g |
| 2. 加入样品并称量总质量(m₁) | 均匀加入样品,称量总质量 | m₁ = 6.0000 g |
| 3. 样品加热处理 | 150±2℃加热2小时 | — |
| 4. 冷却样品 | 放入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 | — |
| 5. 再次称量总质量(m₂) | 称量加热后样品与称量皿总质量 | m₂ = 5.9800 g |
| m₀(空皿质量) | 5.0000 g |
| m₁(样品+皿质量) | 6.0000 g |
| m₂(加热后样品+皿质量) | 5.9800 g |
代入公式:
�=6.0000−5.98006.0000−5.0000×100=0.02001.0000×100=2.00%X=6.0000−5.00006.0000−5.9800×100=1.00000.0200×100=2.00%
挥发性物质含量:2.00%
4. 重复性试验与结果取值| 第1次 | 2.00% |
| 第2次 | 2.02% |
计算平均值:
�=2.00+2.022=2.01%X=22.00+2.02=2.01%
终结果:2.01%(保留两位小数)
五、检测结果的判定标准与合规要求1.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对挥发性物质的限值| 挥发性物质含量 | ≤ 1.50 | GB 4806.16—2025 |
说明:若检测结果大于1.50%,则判定该批次样品不合格,不能用于食品接触用途。
2. 企业内部质量控制建议| 检测频次 | 每批次至少检测1次 |
| 检测方法 | 严格按照GB 4806.16—2025标准执行 |
| 记录保存 | 保留原始数据、称量记录、检测报告 |
| 异常处理 | 若结果超标,应立即停产并排查原材料与工艺问题 |
制定《挥发性物质检测操作规程》;
明确称量步骤、加热时间、冷却方式、结果计算方法;
统一操作流程,减少人为误差。
2. 强化人员培训与操作规范定期组织检测人员学习GB 4806.16—2025标准;
开展内部比对实验,确保操作一致性;
建立“检测—记录—审核”闭环管理机制。
3. 配置专用检测设备与环境| 恒温箱 | 控温精度±2℃,带温度记录功能 |
| 分析天平 | 精度0.1 mg,具备数据输出接口 |
| 干燥器 | 配备硅胶或无水氯化钙干燥剂 |
| 称量皿 | 铝制、扁形,无涂层、无油污 |
对生产或工艺变更的产品进行第三方检测;
获取CNAS实验室出具的检测报告;
作为产品上市前的合规依据。
七、检测报告的编写与结果表达规范1. 检测报告基本内容| 样品名称 | 硅橡胶奶嘴、烘焙模具、密封圈等 |
| 检测项目 | 挥发性物质含量 |
| 检测标准 | GB 4806.16—2025 |
| 检测方法 | 挥发性物质测定法(公式B.1) |
| 检测结果 | 2.01%(保留两位小数) |
| 判定结论 | 超标/合格 |
| 检测人员 | 张三 |
| 审核人员 | 李四 |
| 检测日期 | 2025年4月5日 |
所有数据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若结果为1.45%,应写作“1.45%”;
若结果为1.00%,应写作“1.00%”,不可简化为“1%”;
所有结果必须注明单位(g/100g)。
八、结语GB4806.16—2025标准中关于挥发性物质的测定结果表达方法,是确保检测数据科学性、准确性和可重复性的关键。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标准中提供的公式(B.1)进行计算,并结合实际操作流程,确保每一批次产品的检测数据真实、可靠。
作为食品接触材料生产企业,必须高度重视检测环节的操作规范性,从原料采购、工艺控制到检测流程,建立完整的质量控制体系,确保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顺利通过食品级检测并实现市场准入。
通过建立标准化操作流程、培训技术人员、优化实验环境与设备配置,企业不仅能提升自身质量管理水平,更能增强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附录:挥发性物质检测流程对照表
| 样品预处理 | 奶嘴类样品微沸水浸泡10分钟 | GB 4806.16—2025 |
| 样品干燥 | 105℃烘干2小时 | GB 4806.16—2025 |
| 初次称量 | 使用铝制称量皿,称量至0.1 mg | GB 4806.16—2025 |
| 加热处理 | 150±2℃加热2小时 | GB 4806.16—2025 |
| 冷却处理 | 放入干燥器冷却至室温 | GB 4806.16—2025 |
| 二次称量 | 同样方法再次称量 | GB 4806.16—2025 |
| 挥发性物质含量计算 | $$ | |
| X = \frac{m_1 - m_2}{m_1 - m_0} \times | ||
| $$ | GB 4806.16—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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