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未再加工证明 (Certificate of Non-Manipulation)具体说明
- 报价
- 请来电询价
- 联系手机
- 18824599672
- 微信号
- qxm9523
- 服务项目
- 办理未再加工证明
- 办理周期
- 1-2个工作日
- 代办优势
- 简单 方便 快捷
东盟FORM E产地证,一般原产地证CO,巴基斯坦FTA产地证,智利FOMR F产地证,哥斯达黎加FORM L产地证等等产地证均可签发未再加工证明。
未再加工证明,也泛称为“中检未再加工证明”,即也堪称为“香港未再加工证明”英文名为Certificate of Non-Manipulation,是证明中国货物在出口时经过香港转运或者停靠时没有进行再次经过任何形式的再加工、重新包装、改变成分的官方证明。它通常由香港中检局出具,是保证货物的原始状态没有改变,是确保产品原产地信息真实性的重要法律凭证。
办理香港未再加工证明所需资料:
1、原产地证正本;
2、商业发票电子档;
3、装箱单电子档;
4、提单扫描件;
香港未再加工证明办理流程;
【准备材料】——【委托我司深圳市佰一进出口有限公司】-【香港中检集团】——【领取正本】
1、将上述材料准备齐全并保证准确无误。
2、通过快递的形式将资料邮寄给我司深圳市佰一进出口有限公司。
3、我司深圳市佰一进出口有限公司对材料进行整理和审核后再提交至香港中检集团进行层层审核。
4、香港中检集团对资料审核通过后则会在产地证正本加盖印章,内容为THIS ISTO CERTIFY THAR THE GOODS STATED IN THISCERTIFICATE HAD NOT BEENSEBJECTED TO ANY PROCESSING DURING THEIRSTAY/TRANSHIPMENT INHONGKONG,以证明货物的未再加工状态。
5、未再加工证明办理完成后,我司则领取正本并通过邮寄的方式将该文件寄回申请企业。
我司深圳市佰一进出口有限公司为企业代为申请未再加工证明的周期一般为1-2个工作日。
办理建议:货物出运前申报企业应与货运代理及时沟通,核实运输路线。有些船公司没有告知出口商是中转运输,并且,现在即使从第三地中转,船公司也不提供二程提单,只签发联运提单,企业并不知晓转运信息,从而不能向进口国海关提供相关证明,造成退证。出口企业要明确运输路线是否要在经过香港、停靠、中转。
未再加工证明主要用于证明所出口的货物在离开原产地后,并未在中转国进行加工或改变其基本性质。这项证明在许多国家,尤其是与中国有贸易往来的国家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不仅关乎贸易合规性,还直接影响到关税的征收及其他贸易政策的适用。
注意:如果产地证正本已经邮寄给国外,那么则可申请一份独立未再加工证明,亦不是在产地证加盖印章的形式,而是独立出具一份证明。
申请出具独立未再加工证明则需要提供:原产地证正本复印件、提单、商业发票、解释信(解释为何不能提供原产地证正本原件)扫描件即可;申请办理独立未再加工证明只适用于原产地证已经寄出到国外或者无法提供原产地证正本的情况下。

办理未再加工证明 , 未再加工证明书办理说明 , 什么是未再加工证明 , 未再加工证明怎么办理 , 未再加工证明
产地证,自由销售证书,贸促会认证,商会认证, CCPIT认证,海牙认证,大使馆认证,香港商会认证,未再加工证明
单证服务,进出口贸易
深圳市佰一进出口有限公司主要致力于为国内各大中小型外贸企业解决关于货物出口的单证文书问题。公司在贸促会跟(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都进行了备案注册登记,具有相关的实力。我们主要经营项目主要有:服务包括不限于:一般原产地证CO,普惠制产地证(FORM A),亚太产地证(FORM B),中国-东盟原产地证(FORM E),中智产地证(FORM F),中国-巴基斯坦原产地证(FORM P),中国-新西兰原产地证(FORM N),中国-瑞士产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