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申请材料:
申请书:填写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需详细填写申请信息,并加盖公章。
主体资格证明:提供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人员证明: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需提供其身份证、培训合格证明等相关材料。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需提供健康证明。
经营场所证明:包括经营场所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材料,如房产证、租赁合同等。
设备设施相关材料: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以及设备设施清单。
规章制度: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委托材料:若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提交申请:可以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提交申请。线上可登录当地政务服务网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官网,按指引填写信息并上传材料;线下则前往经营场所所在地对应的市场监管部门或政务服务中心的相关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审核与核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会进行现场核查。仅申请预包装食品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的,以及食品经营许可变更不改变设施和布局的,可以不进行现场核查。
审批发证:经审核和核查,符合条件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在规定时间内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会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