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味物质检测挥发性成分,风味物质检测机构
- 供应商
- 北京清析技术研究院
- 认证
- 品牌
- 北京清析技术研究院
- 检测类型
- 第三方检测机构
- 联系电话
- 19005601710
- 手机号
- 19005601710
- 邮箱
- liuyunxiao@istest.com.cn
- 联系人
- 朱工
- 所在地
- 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号B座6层7-C房间(住所)
- 更新时间
- 2026-05-07 09:00
风味物质检测是分析食品、饮料等产品中影响味觉与嗅觉成分的技术,通过识别挥发性有机物、呈味物质等,评估产品感官品质,广泛应用于食品加工、餐饮及农产品领域,是产品研发与质量控制的核心环节。
产品类型:按品类分为肉类、果蔬、乳制品、酒类、调味品;按形态分为固态食品、液态饮品、半固态酱料;按加工方式分为发酵食品、烘焙食品、速冻食品。
应用场景:白酒香气成分分析,果汁风味物质鉴定,肉制品鲜味物质检测,发酵食品风味变化评估。
挥发性成分:酯类 醇类 醛类 酮类 萜烯类
呈味物质:氨基酸 核苷酸 有机酸 糖类 生物碱
感官关联:香气强度 味觉阈值 风味轮廓 特征物质含量
变化指标:风味物质稳定性 加工过程变化 储存期降解量
通用标准:GB/T 《香料 香气评定法》规定感官测试;GB5009.146-2016《食品中挥发酚的测定》涉及风味物质检测。
行业标准:GB/T 21999-2008《蚝油》明确特征风味物质要求;QB/T4257-2011《发酵型含乳饮料》控制风味物质指标。
风味物质检测依托气相色谱 -质谱联用仪、液相色谱仪等设备,通过精准分析保障风味品质。例如白酒需侧重酯类物质配比,乳制品需强化脂肪酸组成,体现检测在食品感官品质控制中的核心作用。
清析技术研究院可提供分析、检测、测试、鉴定、研发等技术服务,服务领域涵盖材料、化工、环境、食品、农产品等。资质齐全,具备CMA、CNAS、CATL等资质证书。实验室设施完备,建有色谱分析室、光谱分析室、无机预处理室、热处理室、有机预处理室;配置有HS-GCMS、PY-GCMS、GC-FID/ECD/TCD、ICP-OES、AAS、UV、金相显微镜、MICRO-IR、LC、XRF等仪器。我院总部位于北京,全国在上海、广州、深圳、合肥、南京、成都、武汉、杭州、天津、济南、郑州、西安、沈阳等地区设立29家分院,拥有超过500名专业技术人员,20000㎡以上的实验及办公场地。每年出具超过20000份报告,累计服务客户45000多家,客户类型包含公检法单位、高校及科研院所、500强企业、跨国公司等。并且我院环境事业部入选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名单。直属机构安徽清析司法鉴定所获批司法厅颁发的司法鉴定许可证、并通过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34项能力验证。
【仪器设备】
现配有X射线荧光光谱仪(XRF)、阿贝折射仪、闭口闪点自动测定仪、红外光谱仪(IR)、火焰光度计、快速溶剂萃取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光谱仪(ICP)、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ICP-MS)、顶空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HS-GCMS)、捕集阱顶空-气质联用仪(PT-GCMS)、恒温恒湿系统、离子色谱仪(IC)、气相色谱仪(GC)、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GCMS)、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热裂解)GC-MS(PY)、热脱附-GCMS、示波极谱仪等、天平、微波消解仪、显微红外光谱仪(FT-IR)、显微镜、旋转蒸发仪、液相色谱串联质谱联用仪(LC-MS)、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UV)、液相色谱仪、原子荧光(AFS)、荧光白度计、原子吸收光谱(AAS)。
【资质证书】
已获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资质证书)、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资质证书)、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CATL资质证书)、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资质证书。直属机构安徽清析司法鉴定所获批司法厅颁发的司法鉴定许可证、并通过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34项能力验证。
【服务客户】
我院每年出具超过20000份报告,累计服务客户45000多家,客户类型包含公检法单位、高校及科研院所、500强企业、跨国公司等。